[證據] NBA板 Hijitaka 之判決 (回覆之補充)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6-25 18:15:02
※ [本文轉錄自 bobyacool 信箱]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標題: Re: [申訴] bobyacool
時間: Wed Jun 22 07:23:04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之銘言:
: : (1)申訴人: bobyacool
: :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1NQLxhmg
: : (3)申訴理據:未告知文章何處違反板規1-2 逕自刪文處理
: : 6/20文章內容未點出何處有過度討論球迷行為
: : 6/21第一篇文章亦未點出何處違反1-2 逕自以主觀感受認為違反1-2
: : 最嚴格標準並非無限上綱 過度自由心證 
: : 故認為最多超貼兩篇文章
: : (4)原判決文:bobyacool七日內違反板規遭刪文達第四篇 換算為水桶一年
: 6/20之文章內含他板水桶公告之事務
: 且內容有嘲諷球迷之舉
: 6/21之文章全篇臆測聯盟操作內容等主題 無任何根據可支持該說法
: 違反1-2無根據閒聊文的規定
補充
我剛剛看到刪文原則 1-2的部分
1-2. 個版閒聊文: 討論內容不足、無數據參考、無根據之閒聊文、心得薄弱等。
這邊是我疏忽 沒有注意 不過我回覆內容依舊 我不認為我的文章有達到所謂的
無根據閒聊文 皆是以聯盟行徑做為參考 這在板上已討論許久 並非我憑空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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