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 Hijitaka 之判決 (我對於回信之回覆)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06-25 18:14:03
※ [本文轉錄自 bobyacool 信箱]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標題: Re: [申訴] bobyacool
時間: Wed Jun 22 07:18:14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之銘言:
: : (1)申訴人: bobyacool
: :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1NQLxhmg
: : (3)申訴理據:未告知文章何處違反板規1-2 逕自刪文處理
: : 6/20文章內容未點出何處有過度討論球迷行為
: : 6/21第一篇文章亦未點出何處違反1-2 逕自以主觀感受認為違反1-2
: : 最嚴格標準並非無限上綱 過度自由心證 
: : 故認為最多超貼兩篇文章
: : (4)原判決文:bobyacool七日內違反板規遭刪文達第四篇 換算為水桶一年
: 6/20之文章內含他板水桶公告之事務
: 且內容有嘲諷球迷之舉
: 6/21之文章全篇臆測聯盟操作內容等主題 無任何根據可支持該說法
: 違反1-2無根據閒聊文的規定
6/20的文章 你可以說簽名檔有問題 但並非我整體內文有問題 就擅自直接砍我文章
且簽名檔並非主幹 只占整體文章極小部分 簽名檔亦是可受公評之事
我沒串改他板水桶之公告 那是千真萬確的事情 僅以簽名檔有問題就砍文 我不服
6/21的文章 我就覺得更無奈了
1-2規定 無意義之球員文。
爭吵、離題、引戰、人身攻擊、無關NBA
根本也沒說到無根據的文章會被砍 更何況我的文章是依聯盟的行為去做判斷
一堆外絮說聯盟的行為根本是商業行為 我的內文也是循他們的脈絡去講
最前面還有提到騎士的D.Jones和綠嘴人的禁賽有無的問題
那不合理禁賽報告不能當根據? 我通篇都是以聯盟的處理結果去下結論
如果這樣就說我的文章是無根據閒聊文就刪掉 我看板上一堆文章都可以刪了
有些外絮也是無根據的 只是因為是球員講的 包裝成外絮
更何況在退一步講 板規也沒說什麼無根據閒聊文可以砍 而且我的也不是
我知道管板很辛苦 但是這樣草率的結論我不服 最後請還這我兩篇文章
我要去上訴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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