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seball-clywin123-2016/07/16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6-07-19 00:25:04
裁定:
檢舉不成立。
但是檢舉人對於永久水桶的罰則建議,請板主群參考。
理由:
1. 板主沒有義務回覆檢舉信件
根據個人過去經驗與其他案子的理解,我認為版主並無回覆每一封使用者來信的
義務,因此不可將其作為板主怠職的依據。
2. 小組長原則上不干涉板主裁量權
就檢舉人提供事證來看,板主群並無違規之情事,至於板主群不受理該檢舉案的
理由,因屬板主個人心證,在此小組長不做揣測。
既然板主群無違規,小組長也認為本檢舉案不成立。
3. 版主可再考慮永久水桶的必要性
雖然我個人對於某些使用者的行為,覺得應該以永久水桶處罰,但在法理上,我
仍傾向於「永久水桶的無效性」這樣的論點。
而檢舉人所謂「棒球板三位板主因害怕永久水桶引起板友討論與責罵,而有意無
意刻意的無視. 放過嚴重違反板規者的行為,請小組長做出相對的規勸」,這樣
的論點雖然純屬臆測,但以同理心視之確實有其脈絡可循。因此這部分,我還是
希望板主群可以思考是否調整某些板規,依照輕重程度增設永久水桶以外的罰則
,讓自己在執行板規時能更有彈性。
畢竟若是因為投鼠忌器而導致使用者權益受損,這不會是我們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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