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6-07-04 05:07:02裁定:
申訴不成立,維持板主原判。
理由:
1. 板主裁量無過失
以這個案子來看,我可以理解申訴人的不平,但是象板板主的裁量並無過失之處
,所以小組長不覺得有成立申訴的必要。
作為一個討論區管理員,板主的工作並沒有包括「提醒」板友,這並非板主職責
的義務。因此申訴人的主張,我以為無理。
此外,當申訴人發表有違規嫌疑的文章之時,就已經發生違規行為了,在這個狀
況之下,就算已經詢問板主判罰尺度,也不能因此主張自己無辜。因為違規行為
已經發生,因此不可辯稱自己無罪。
再者,板主在處理板務時,不一定能在第一時間即時反應做出懲處,所以申訴人
認為板主的執法過程有瑕疵,這點無法成立。我覺得申訴人的指責雖然可以理解
,但過於嚴厲。
2. 申訴人的板務建議可供板主參考
本案雖然無法完成申訴程序,但是我覺得在溝通程序中,申訴人的想法是可以提
供象板板主群作為參考,畢竟執法上頭總還是需要多些彈性,這樣才能讓使用者
感受到管理者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