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baseball版 板主korking52013 處份不當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2013-08-25 21:35:34
※ 引述《mousepad ()》之銘言:
: 1.
: 本應請o君將您在Baseball_BM板進行第一次申訴時,
: k板主的回覆#1Gvmj80c(Baseball_BM),
: 原封不動轉貼至本板,
: 不過因為本案延宕已久,
: 我已經去查閱過了。
: 請板主說明「針對板友(工)無意義挑釁」的認定標準、所依據的板規或判例。
群組長您好:
認定的標準其實相當的寬鬆 面對板友的質疑 只要板友提出言之有物的討論內容
無論是推噓文 或者使用的文字雖較為強烈 板工均會虛心檢討並接受
板工對於任何一位棒球板板友在使用者未違規前 均不會帶任何成見
唯有使用者踩線違規
在下才會去調閱之前該使用者違規紀錄 做為水桶刑期的合理參考
無意義的挑釁的認定:長期針對特定板友(工)內容空洞且為反而反之攻擊性言論
根據板規:歸屬於"惡意引戰"的範圍之內
盼明察
korking52013
: 2.
: 對板主的行為,
: 當然有權質疑,
: 但現在討論的是質疑的言行內容、質疑的方式,
: 正是這種內容與方式,有可能構成板主所言的挑釁。
: 這個審理的過程,就是要釐清這一點。
: 3.
: 其他人講什麼跟你沒有關係。
: 一般而言若是屬於同一文章、同一討論脈絡,則組務多半回期待板主一視同仁,
: 若完全不同脈絡,則多半尊重板主對各脈絡執法標準的彈性。
: 但,就本案而言,若你要主張的是你不構成挑釁,
: 則把其他人拉進來無助於你的主張。
: 因此,接下來的處理,僅審閱發言內容與形式是否構成挑釁,
: 以及對板主進行如此的發言是否需要給予如此強度的處分。
: ※ 引述《ohkkweining (我對高沒抵抗力)》之銘言:
: : 本人於#1GtSomjN文章下面噓文
: : 被k板主禁言180天
: : "針對板友(工)無意義挑釁"
: : 1.版主發文不附圖,當個版亂搞我有權利懷疑質疑
: : 這樣卻被解釋成無意義挑釁
: : (雖然事後有補圖,但當下不附圖有觸犯板規第一條豪洨文之嫌)
: : 2.同一篇文章中,噓文的人不止五位,卻只有判
: : 兩個人禁言
: : 3.另外一位板友也噓和本人一樣的內容
: : 卻只有判本人水桶,不符合公平原則
: : 以上,已於baseball_bm板申訴過後維持原判
: : 本人仍覺得不服,是否從此以後本人都不能公開質疑板主?
: : 僅在此向小組長提出申訴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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