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決不當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話)   2012-06-27 22:07:07
很抱歉,在小組長未開放說明前就先回文
我覺得若Holusong板友一直拘泥在這無關緊要的細節問題,真的不會有任何意義
若真的一直在這邊鬼打牆,我覺得也不用多說了
我只針對一些嚴重指控的部分回應
1."如果按照你的標準~你會先被終身水桶~請自重"
我不懂這哪裡算威脅,我只是要告知他,他的認定是會連自己都遭殃的
我既沒給他水桶也沒給他警告,就他所位的標準來定論,他會先被終身桶而已
若這樣讓他認為是威脅,那我很抱歉,用詞不當
不過這也跟雙重標準無關
2.Holusong板友說我設他黑名單一年多的確是汙衊阿
我2011年7月設的,到現在也沒一年阿
這部分也沒見他說明阿,我是否也可以用這點來論定他說的都有問題呢
3.
該公告下的推文中,該板主甚至以板規為要脅,要水桶發言之板友
→ tea0729:中邪了 也被警告 好嚴厲唷 = =" 03/30 10:36
→ Runken:我想看看可不可以用板規七來桶五樓~ 03/30 10:51
說明:這不是要脅,而只是告知"我正在判斷"
因為明明就不是那句造成判決的關鍵,這樣對板主引戰,我必須出面
如同另一件
推 vashwu:你是在威脅我嗎? 你認為我犯了版規七要桶就桶阿 05/04 14:10
對板主引戰,我出面告知"我正在判斷"
況且,該篇也不是公告,這樣躺著中槍難道我不能出來說明嗎??
只取這樣短的推文就來定罪,不就是斷章取義嗎
若那兩位板友真的感受到被威脅,他們可以找另一位板主檢舉
4.有關板規七板規九,有時的認定感覺是板規七引戰,有些是板規九惡意唱衰
我認為這兩者都是可行的,我不覺得這有啥雙重標準
而且被警告者也無任何申訴、說明信件阿
而其他例子
#1FT6U7x4
→ wadeisme: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振總亂操 然後現在被追平心理滿爽的= =" 03/29 21:46
認定非惡意,且這也不唱衰,跟被三振喊爽是有區別性的
#1Fq7fmxV
推 gflin:爛死了 06/07 18:45
#1FqT-3uw
推 mickey2567:有夠爛的 06/08 19:18
說爛是允許的,但不能太誇張,如連續刻意推文
#1FT6Z6Aq
→ castoromega:被我說中了!!!! 操 03/29 21:55
這個算我的miss,我剛看了一下檢舉信,也沒此檢舉,這我可以補判
#1FT6dalC
→ wadeisme:看了滿爽的 呵呵 03/29 21:56
同上理由
#1Fq7fmxV
推 jay1943webbe:真是白癡的一上 快笑死了 這叫職棒? 06/07 18:49
同上理由
這部分我會多多留意,我盡量仔細看每個推文
5.最後,水球部分,Holusong板友認定是板務溝通,我認定是私下溝通
若他真認為有問題,當初就該提出,而不是自己被燒到的時候才在那邊申訴
況且去年與今年的狀況也不一樣,板主都有公告會嚴格執行了
所以我認為這警告沒問題
6.人非聖賢,板主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對於管板我自認受的起公評
若只是漏掉幾件該警告之違規,就認定我雙重標準的話,我也沒啥好說
Holusong板友也非100%不會犯錯,到現在都不回應汙衊我之事
(說我設他黑名單一年多,但明明不到一年)
那我也可以認定 "這種連簡單算數問題都會犯錯的人,他所提的問題都正確??"
回應自此,可以的話,小組長可以就警告部分以及雙重標準的部分分開判
若我真的雙重標準且達組務所規定之重大違規,那就拔除我板主之職吧
我幫Holusong板友提出板主Runken不適任之檢舉
事情到這階段,我真的覺得很荒唐,所以不想再花無謂的時間去做解釋
麻煩小組長直接判定吧,感謝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6-28 19:07:00
Runken板主未經許可發言 警告一次
作者: Holusong (@@)   2012-06-28 22:44:00
針對組務於本篇之處分,申請自由發言。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6-30 01:11:00
申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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