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Sub_DigiTech MobileComm判決

作者: redskyfly (紅紅)   2020-12-31 08:57:01
沒選擇項目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1. 小組長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發生於組務板的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不是板務案件申訴到組務板稱為發生於組務板的檢舉,必須是組務板"發生"的事情)
也就是說你的案件有提到任何一般看板的話不受理
申訴人:silver0610
被申訴人:Honorguard06
看板/群組:Sub_DigiTech MobileComm
申訴訴求:
取消3-B-4 水桶兩個月
取消DigitalTech小組轄下各看板任職板主
恢復MobileComm參選資格
申訴內容:
已與小群長溝通七天未回
我與MobileComm RG5678
附一在公告推文溝通參選資格說明一半中
附二就被小組長暨板主給水桶兩個月並發表
不得參選DigitalTech小組轄下各看板任職板主
附三與小組長溝通信件
(一)參選條件:
依據小組規則,需上站500次以上、發文200以上。另由於本板為熱門看板,參選人應有於
本板發文之紀錄。另參選人於2020年不得有任何因個人因素於本站遭受解職處分之情形,
對於參選人之真實職業身分,不做限制及審查。
1.請由本人參選,不得代po文
2.具備發文資格(登入次數 200 次以上,退文篇數 1 篇以下,不在水桶狀態)
板主參選條件只說有發文紀錄
根據站方規定本人代表所使用帳號
我帳號silver0610有發表文章
也沒有說必須在參選文之前
如果是在參選文之前我也可以先發表一篇文章
可以先刪除參選文再發表文章再發表參選文也可
我與RG5678推文溝通一半
就被小組長暨板主Honorguard06
給水桶
板主們自行發表參選條件並沒有說明清楚
並亂水桶我
請群組長幫忙處理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