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於#1NFSnH1S判決不服

作者: Mancus (旺角銅鑼燒)   2016-07-20 05:17:54
※ 引述《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之銘言:
: 雖本人身兼該板板主
: 惟基於權責分工,小組長不應主動介入改判板主之判決
: 以避免小組長過度干預看板自治
: 在板風允許之情形下,板主參與討論使板面熱絡為好事一件
確實為好事一件,但前提是須謹言慎行
版主身為一版之主,有帶領版風的義務
如今卻有如此出言不遜的行為
我身為貴版版友,其實深感遺憾
: 先前上訴時亦已發回交由PTTOnline板主重新審視,並給予對應之板務處分
據我所知
PTTOnline僅給予kblover警告一支
若有錯誤麻煩指證
: 小組方面在無重大瑕疵情況下,並無立場主動介入進行改判。
此次申訴的目的不在於程序
而是在於處分的失當
如前所言
版主為一版之主,有領導、管理版風的義務
於言行上是否失當,應予以從嚴審查
此外於量刑上亦須予以適度加重
此乃群組規範之明文,更為常理
而依據MobileComm版規3AB,應予以水桶處分6個月以上,乃屬合理
孰料
自本案遭檢舉以來
首先是由PTTOnline荒謬的認定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其後經申訴至小組版並發回更審
竟仍僅判予kblover警告一支
對於出言不遜屬累犯的kblover而言,根本無關痛癢
況且
本案中kblover的言行
實在已該當公然侮辱罪
若blueskyly板友欲逕行提告,也屬於法有據
既然如此
何以經過該板板務審理後,竟僅認定警告乙支?
審理標準迂迴迥異,令人不禁懷疑有庇護之嫌
故在此希望群組長能重新審視此案
並給予違規版主kblover應有的處分
乃使MobileComm數以千計的版友,有更明確的執法標準,使其心服口服才是
另,得利於先前Radeon版友提起的申訴案,在此檢附相關證據,以資參考
#1N3cm9jS (Sub_DigiTech)
#1N6v25EU (Sub_DigiTech)
#1N7vJq09 (Sub_DigiTech)
在此謹向Radeon版友聊表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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