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Phone板 板主 Ithildin 判決不公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5-01-24 18:14:20
※ 引述《satan04 (亮)》之銘言:
: 「殘疾/身心障礙」與「殘障」用詞應屬政治正確之範疇,
: http://goo.gl/TD8zkq
: 如殘障屬攻擊性/歧視之詞,那以上新聞皆為歧視與攻擊性。
: 且據
: http://goo.gl/ppExQ4
: 及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4%BF%E6%B2%BB%E6%AD%A3%E7%A2%BA
: 殘障已是政治正確較佳之用詞
: 若是要使用攻擊性字眼應是使用「殘廢」為是。
: 而板主對「殘障」之舉例實屬誤導,文中之職員不應禁止該族群使用站點。
: 不應將該職員的錯誤行為引導至殘障為攻擊性/歧視用語。
板主這邊不認同"政治正確"就能說服檢舉人認同遭影射該用語並無攻擊性
不過這部分的判定應該交由組長裁決
: 且這般擴大解釋本人為影射,以後有類似事件只要提到類似文句,便可以水桶嗎?
: 某人穿著清涼到酒店附近,被附近顧客騷擾,下面評論指出:
: 「不要穿那麼少/不要到附近,又不是酒家女」
: 這論點也是指出不要做某種行為,並非指稱某人為酒家女。
這個舉例依然不當 令人聯想到"就是你穿得像酒家女一樣 才被騷擾"
就像不該認為性騷擾受害者是自己引誘犯人一樣 這前因後果邏輯有問題
: 望群板主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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