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Phone板 板主 Ithildin 判決不公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5-01-24 16:21:13
※ 引述《satan04 (亮)》之銘言: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1. 申訴人:satan04
: 2. 被申訴人/看板: Ithildin/iPhone
: 4. 申訴事由:
: ┌─────────────────────────────────────┐
: │ 文章代碼(AID): #1KmX7POF (iPhone) [ptt.cc] [心得] 小白點bug以及上下拉選?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Phone/M.1422004697.A.60F.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本人在推文中指出原po不要使用某功能即不會產生相關bug
: 被檢舉後,板主依5.a水桶
: 不服之理由:
: 本人推文:「不要用就好啦 又不是殘障」,很明顯語意是指出不要使用即可,
: 而板主卻用暗指原po為殘障為水桶理由,實屬牽強。
: 如需用暗指原po殘障應不是用此種說法且語氣也大不相同,
: 如果板主只是因為私生活忙碌,所以有人檢舉便便宜行事,
: 隨檢舉人的標準,隨便水桶,可以辭職不幹不需要戀棧。
: 本人去信指出,小白點本就設計給殘障人士使用,
: 且板主也同意,但卻指出說明內並無殘障人士,
: 那這樣本人非常好奇,
: 殘障(身心障礙)為個人在社會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狀態,
: 在小白點內說明指出是提供給觸碰螢幕有障礙者,那不即為殘障。
: 回到我的推文本身,撇開小白點的設計初衷不提,
: 本人語意很清楚表達的是不要使用,並非暗指原po為殘障,
: 此為大眾皆能判斷。
: 以上。
AssistiveTouch(俗稱小白點)的說明文字如下圖,


如果要定義"觸碰螢幕有障礙者"那比較接近的應該是"殘疾/身心障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BA%AB%E5%BF%83%E9%9A%9C%E7%A4%99
而"殘障"一詞則是帶有攻擊性/歧視的用語,如以下新聞
http://news.tvbs.com.tw/entry/50744
此外,即使此功能主要是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助操作手段,
但也有不少使用者利用其虛擬按鍵功能減少實體按鍵的使用/磨耗次數,
蘋果也沒有說明本功能為"殘障專用/殘障限定",
而本次案件為AssistiveTouch愛用者認為受到影射自身為殘障,
因此板主這邊判定違反板規5.a之謾罵行為,水桶三日。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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