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說的只發生在建築物,因為建築法12條的規定。
至於土木的結構物較少非建築師不可的情形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聽老一輩工程師在說
: 很久以前土木工程都是發包給建築師
: 建築師再個別找不同的技師或包商去做工程
: 好像是因為結構物完工那時候只要或者是一定要建築師蓋章
: 除了一些低矮民房(好像五樓以下)可以土木技師簽證就好
: 聽說後來有爭取到結構技師蓋章的權限
: 但是現在建築師 結構技師 土木技師能夠簽證的範圍差別在哪?
: 另外
: 結構物之穩固其實也和基礎工程品質有關
: 但好像沒聽過基礎工程技師?
: 那不知道隧道工程需要那些土木方面技師去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