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九 32-43
在掃羅開始傳道的同時,彼得在呂大奉主的名行了兩個神蹟,一是瘸腿行走,二是死人復
活。剛剛我都還想,能不能說彼得行了神蹟,後來想一想 "奉主的名" 才是成就神蹟的關
鍵。如果忘記這點,將神蹟看作自己的能力,那跟行邪術的恐怕別無二致。
神蹟在一些教會感覺是禁忌。不是說不能談,而是只會出現在聖經上而已。有一次和家人
參加一個靈恩派教會的醫治特會,台上牧師嘴裡唸著方言,台下就有信徒被醫治,這對長
老教會長大的我是文化衝擊。我只記得當時小時候的我被逗笑了,看上去就是托,對這種
親眼見證的神蹟還是會自主性的懷疑。但是不是因為這樣錯過很多見證的機會呢?
現在參加這個福音派團契,好幾次聚會牧師祝禱時,都要台下學生大膽的求神蹟,透過神
蹟經歷神。我是覺得強調神蹟滿危險的,因為很容易偏掉 (就像信耶穌得白米這種現實導
向的追求)。能經歷神蹟一定是很美好的事,即便沒那麼活生生血淋淋,但禱告得應允或許
就是最平易近人的神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