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果基督徒婦女的丈夫外遇對象懷孕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9-09-30 10:34:43
→ eno4022: 不考慮倫理的話,精子與卵子結合是自然現象 09/28 07:48
→ eno4022: 哪來的污穢不污穢之說,根本都是大人自己的藍色窗簾 09/28 07:49
→ eno4022: 扣除掉某些是死胎不得不墮的特殊情況外,其他想墮胎的 09/28 07:50
→ eno4022: 理由只有一個,「怕麻煩/覺得麻煩」 09/28 07:51
→ eno4022: 不想養有缺陷的孩子,很麻煩 09/28 07:51
→ eno4022: 不想養不是出於自己意願而懷孕生下的孩子→怕麻煩 09/28 07:52
→ eno4022: 自己或政府養不起→想養得起很麻煩 09/28 07:52
→ eno4022: 當然因為怕麻煩所以想墮胎,這點我沒意見 09/28 07:54
→ eno4022: 但麻煩別那麼假掰隱藏自己其實就是怕麻煩所以不想生心思 09/28 07:55
→ rgdiao: 雖然我討厭樓上 不過覺得樓上說的應該比較正確 09/28 07:55
→ eno4022: 我個人的立場是,如果我沒本事把人家的孩子接過來養, 09/28 07:55
→ eno4022: 我就絕不會對別人想墮胎的想法說三道四 09/28 07:56
倫理就是一切討論的前提,也就是所謂的藍色窗簾之一
畢竟如果不考慮倫理,人與動物何異呢?
若不考慮倫理,則拿不拿胎兒,或什麼時候拿掉,又有什麼差別?
所以吾人不能一腳踩在自然現象之上去訴諸妊娠的合理性,
一方面又用倫理角度思考墮胎,因為自然界並沒有法律道德規範繁殖行為,
一切都是本能驅使。
這樣講可能太難懂了,我們用例子說明。
就像鐵指所持的觀點,我換個角度來說:
「如果一個人有本事幫忙養,那麼他可能有立場希望別人不墮胎」。
是不是這樣?聽起來似乎不錯。
其實這本質上就是種交換理論帶來的倫理價值,
由他人付起生養的義務,則墮胎婦女因此免「責」。
可是這「責任」是什麼?必要在哪裡?
胎兒被生下來棄置荒野,為什麼不對?這樣的價值是不是人為賦予的?
這之中的倫理觀,其實就是我們認為應所當為的「生養責任」。
若真要說,這責任不也是種藍色窗簾嗎?
我們再來看看「怕麻煩」所以墮胎的合理性在哪裡?
所謂的怕麻煩,其實是我們從道德高點上所下的批評與指責,
我們已有一種先驗的評價,這是「可以作但只是不想作,
有能力作但是不願意作」。
但是,換個角度來講,「怕麻煩」也是自然現象。怎麼說呢?
所有的麻煩都或多或少干涉了個體或動物群體的生存能力。
一個女人拖著不意願的孩子,降低了她在社會上的競爭力跟尋求更好對象的機會。
那麼當這個女人因此墮胎而換取更好的條件,我們能說,墮胎只是怕麻煩,
而不是自然現象嗎?雌性生物本來就有尋找更優秀精子的本能。
再者,一個群體(國家)花費太多資源在無人願意照顧的後代,不也是削弱強度,
增加覆滅的風險?如果我們覺得猩猩族群裡族長會處決過於孱弱的幼體
是件很自然的現象,那麼國家不幫墮胎者養小孩,又怎是殘忍?
怕麻煩,以人類來講,再自然不過。這物種若非以追求身心富足為目標,
也不需要那麼大的腦袋跟複雜的情感了;所以墮胎的動機恐怕很簡單,
也就是人類本能之一。
所以我說,不要用自然現象來為人類的倫理觀護短,
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假掰,畢竟自然界就是直爽多了,
雄性說幹就幹,雌性說生就生,會養的就會養,
不養放生的物種也多的是。就算是靈長類或哺乳類,
也沒有那麼多的莫名考量,更沒有罪惡感。
回到胎兒的「人權」,
我覺得上述以及圍繞在我前篇文章的推文,
無非就是種想要跳脫倫理架構,尋找「新路線」的嘗試,
但說到底大家也只是在各自表述自己的倫理立場,
倫理的架構還是在那邊難以撼動。
畢竟,我們不就是在討論墮胎究竟應不應該嗎?
什麼是應所當為,應所不為,
這若不是倫理,不是一道道藍色窗簾,
那還會是什麼呢?
即使是宗教觀底下對於墮胎的定見,不也是道藍色窗簾?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9-28 07:48:00
不考慮倫理的話,精子與卵子結合是自然現象哪來的污穢不污穢之說,根本都是大人自己的藍色窗簾扣除掉某些是死胎不得不墮的特殊情況外,其他想墮胎的理由只有一個,「怕麻煩/覺得麻煩」不想養有缺陷的孩子,很麻煩不想養不是出於自己意願而懷孕生下的孩子→怕麻煩自己或政府養不起→想養得起很麻煩當然因為怕麻煩所以想墮胎,這點我沒意見但麻煩別那麼假掰隱藏自己其實就是怕麻煩所以不想生心思
作者: rgdiao (diao)   2018-09-28 07:55:00
雖然我討厭樓上 不過覺得樓上說的應該比較正確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9-28 07:55:00
我個人的立場是,如果我沒本事把人家的孩子接過來養,我就絕不會對別人想墮胎的想法說三道四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10-01 08:23:00
說雌性生物有尋找更優秀精子的本能在墮胎上面並不合理絕大多數的女性在墮胎的時候並沒有想到要更換自己的配偶
作者: eno4022 (eno)   2019-10-01 12:47:00
剛吃飽想了一下好像也沒啥好辯的,我又不是反墮胎xd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10-01 15:36:00
可能就像明明是聖經叫人反同和反墮胎 教徒卻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假裝愛家愛下一代類似
作者: eno4022 (eno)   2019-10-01 18:31:00
一時仇基一時爽,一直仇基一直爽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9-10-01 21:57:00
如果只說聖經反對,那就只能騙騙基督徒,約束基督徒, 但基督徒太少了,力量不夠,因為要找一些幫手來助拳,就一定要找一些冠冕堂皇,別人也買帳的理由,只不過利用別人的時候要當心別人也伺機利用你。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10-02 00:31:00
那強暴犯留下的小孩是不該出生的嗎?可是這樣會有另一個問題:如果一位女性平時已與自己的男友或丈夫有性關係某日不幸遭到強暴,之後仍與另一半有性行為,懷胎後以為孩子是丈夫的結果孩子長成少年時才因緣際會發現自己不是父親親生的那麼這名孩子是否也該被貼上“污穢”的標籤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9-10-02 10:35:00
沒有計畫懷孕,也沒有計畫養育,那不想懷胎十月不想生下來養大到成年,這不是怕麻煩不然是什麼?難道是為了他(胎兒)好嗎?我跟你講啦,沒有問過當事人(胎兒)的意願就殺死他,這就是自私(怕麻煩)啦,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一直否認?但我沒說不能自私決定要殺死胎兒喔,我只是覺得不承認自己自私然後還說墮胎是為了他(胎兒)好是非常噁心的事題外話,其實放棄急救/插管也是類似的議題,就是到底我們有沒有權力去決定要不要讓某個沒有自主意識的人繼續活下去如果哪天我父母腦死但插管還能活,我一定說那不要插管了讓他死吧,因為我負擔不起費用。有人要說我自私我不孝,我都承擔下來不會反駁,因為我寧可背負罵名,也不想變成長照悲劇,山窮水盡時才崩潰掐死父母再自殺呵呵,好吧,你堅持要解套也是你的事我叫不醒想裝睡自欺欺人的人那麻煩你別再拿我的推文專門回文了,如果你只剩下這種無意義無營養的狡辯的話不想被指責自私就連沒有權利說不的嬰兒也拖下水,我也算開眼界了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10-02 20:23:00
但是要討論“是否有不出生的人權”其實很奇怪當我們說應該有某種人權時,我們指的是“只要是人,想要有某種東西時該受到保障”可是胎兒自己是不能決定要不要出生的,那又要如何有“要/不要出生的人權”呢是的,所以今天如果要討論“母親是否有決定胎兒要不要生的人權”那我絕對會同意但是這畢竟跟“胎兒是否有不出生的人權”不一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