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9-26 08:57:21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25528
2019-09-24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審議由「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
領銜提出的「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全國性公投提案,稍早中選會表示,委員會審
議後認定全案有舉行聽證之必要,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之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投提案或補正之
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若經審核發現有提案非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提案內容不能
瞭解其真意等情形,則應通知提案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
協助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據了解,彭迦智領銜提出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
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https://www.ct.org.tw/1343146
【特約編譯張廖婉菁/報導】美國支持墮胎者說,聖經裡沒有提到墮胎,亦沒有相關的教導
,或提供任何有智慧的建言。然而這樣的評斷公平嗎?難道上帝對於未誕之生命的心懷意念
,在聖經裡連點暗示都沒給?讓咱們仔細瞧瞧:
其實聖經中有幾個例子明白地見證了新生命的寶貴。
1.詩篇一三九篇13節:「我的臟腑是你所造的,在我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為
我的受造,奇妙可畏。」
按經文,上帝創造了世人,祂既是生命起源的造物主也是供應者。因此,基督徒理所當然要
把未出生的嬰兒視為上帝眼中的寶貝。換言之,這段經文應該要敦促我們去保護這些幼小的
生命,因為我們得確保上帝賦予他們的生命能獲得保障。
2.以賽亞書四十四章24節:「從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贖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耶和華
是創造萬物的,是獨自舖張諸天、鋪開大地的。誰與我同在呢?」
本段經文再度證實了上帝在「母腹中」創造了生命,這很清楚地說明了,即便是未誕生的生
命,上帝也視為珍寶,不得毀於人類之手。
3.以賽亞書六十四章8節提到:「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我們必須明白上帝藉其大能創造
了人類,將受造的生命看作為至寶。
不單如此,上主以無比深刻且奇妙的方式慶賀著新生命的到來──祂給了未出生的孩子安排
了目標與未來,這必須被神聖地看待。
4.路加福音一章41節:「當伊利莎白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裡跳動。伊利莎白且
被聖靈充滿。」
這段經文不是很不尋常嗎?原來上帝不僅創造了生命的奇蹟,也說明了小嬰兒有自己的個性
、有獨一無二的呼召,還有個榮耀上帝的未來等著。
就如同約翰.派博牧師(John Piper)說過,基督徒讀經時就該明白,耶穌與施洗者約翰的
個性與為人早在母腹中定了。若再審視路加福音一章14-15節,那「歡欣跳動」的證據又更
切確了。經文中說,天使向伊利莎白的丈夫撒迦利亞說道:「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
出世,也必喜樂。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就被聖靈充滿了。」
派博牧師表示:「由此可知,那胎動不單是喜悅的跳動而已,而是來自聖靈啟發的喜悅跳動
。」
按經文的標準,我們可以確知,未誕之生命亦是生命。據此,我們哪有權奪走其性命?
聖經在許多議題上也許有些含糊其辭,但關乎無辜人命時,經文從來都是寫得清清楚楚的:
.「不可殺人。」 (出埃及記廿章13節)
.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馬太福音第五章21節)
即便是初代教會中流傳的《十二宗徒訓誨錄》第二章2節,與《巴拿巴書》第十九章5節也說
得很清楚,取走未出生嬰兒的生命視同謀殺。
從這些不同經文的章節中,我們應該要明白上帝珍視未出生嬰兒的生命,因此,身為基督徒
自然要愛上帝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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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目前不是基督徒,我又來發問了
這幾天花了一些時間了解基督教
本來想說可以接受跟朋友去教會了
但這是我前天看到的新聞,真的讓我很難接受
一個胎兒能不能健康長大,絕對不是8週看的出來的
如果這個寶寶帶有家屬經濟無法負擔的先天疾病
難道提出這種法案的基督徒要負責嗎?
之前阻撓同志結婚我已經很難諒解了
對我來說,他們除了喜歡同性,與常人無異
可是那些萌萌卻大多是基督徒?!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9-09-26 09:10:00
推這個提案是很奇怪的,要怎麼知道胎兒八週後有靈魂?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9-26 09:22:00
本來基督教就是個超級多種人集合的群體啊,除了最基本的相信上帝和耶穌外,我想你很難找到一個不管是神學還是社會議題,能讓所有基督徒都一致同意的例如你說反同,不反對同婚的基督徒其實也不少啊但是只有反同的基督徒才會跑上街集會遊行不反同婚的基督徒根本沒遊行的必要(何況多數挺同的遊行對基督徒來說又開放過頭了)或像這個公投案,不同意的基督徒頂多投不同意,也沒辦法發起一個“墮胎維持現狀”公投啊就算真有爭議,也是教會內部神學議題的辯論,外人很少會特別去關心的,所以你會在報紙上看到反同/反墮胎的採取行動卻只會在基督徒自己的交流管道看到那些不反同/不反墮胎的基督徒提出相關辯論另外八週這個時間,倒是與聖經本身無關,而是所謂的“心跳法案”支持者認為胎兒在懷孕6-8週會出現心跳(或說心搏動)如果生命的結束是心臟停止跳動,那生命的開始也該是心臟開始跳動所以心臟跳動以後就是生命,不該被剝奪說個有趣的題外話,取中間值七週的話剛好就是中國常講的七七四十九天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9-09-26 10:11:00
有問提教會會幫忙養,請相信教會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9-26 10:16:00
最大的問題是不管六週還八週,很多人在這時間點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了
作者: fyodor (fyodor)   2019-09-26 10:29:00
為什麼不推公投禁止婚前性行為? 婚前性行為應該聖經不允許的,而且為害未必小於墮胎。公投禁止販售保險套跟避孕藥如何?聖經是規範基督徒的, 你放到社會大眾身上,像不像用大學的成績標準去考核小學生?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9-09-26 10:59:00
像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9-26 11:18:00
老實說現在有感覺然後去醫院驗的都馬超過八週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9-26 11:54:00
釣魚起手式:本來.....但是....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19-09-27 14:52:00
護航起手式:不反同的基督徒也很多啊......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9-27 15:51:00
剛看了一下提案的團體 基督教真的讓我想吐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9-09-27 16:19:00
外國人:台灣人都隨地吐痰亂闖紅燈啦,什麼你說守規矩的台灣人也很多?護航起手式,科科再狠一點的,恐同:甲甲都愛亂交傳染愛滋啦(貼某篇報導),什麼,你說潔身自愛的甲甲也很多?護航起手式,顆顆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9-28 02:47:00
他們不一訂是基督徒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9-09-29 23:05:00
宗教本來就是這樣啊,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因為是信仰,重點是根本沒基督徒證實上帝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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