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何愛不認罪且一直持續犯罪的罪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6-13 12:49:27
想要魚(以神為本)與熊掌(以人為本)都兼得的現代教會需要面對的問題
我們口口聲聲說"神恨惡同性性行為"
然後又很愛補一句"神愛同志所以我們也效法神愛同志"
那現在同志婚姻合法化了,請問基督徒往後要如何面對一個
沒有打算悔改 持續在犯罪(同性行行為)的罪人(結婚的同志)?
請在法律賦予他們犯罪(性交)的合法權利,乃教會不可剝奪的這個前提下
試著回答一下吧
舉個更極端的例子,假如殺人跟姦淫都合法化了
陳進興週一到週五都在姦殺女性,週六小組,週日聚會
你有辦法喊著"神恨惡殺人跟姦淫,但神愛罪人"
然後跟陳進興和氣地稱兄道弟嗎?
如果答不出來,那怎麼能繼續喊
"神恨惡同性性行為,但神依然愛同志"
這種不具備可行性的口號呢?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9-06-13 13:09:00
不喜歡不義也是愛。
作者: lovetoshinya (艾多心夜)   2019-06-13 15:21:00
神的愛才不是無條件的 如果神的公義法則對方都知道了也不會悔改 就剁下腳下的塵土就好了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10:00
教會法規直接定禁止他們入會就好了那個口號真的是口號 根本不可能的教會長執也不可能讓陳進興去你的教會不是嗎長執直接開會立規定 想加入的人請遵守教會規定不能接受不要加入(改去別家) 不是對大家都好嗎接受跟自己教義違背的信徒跟加入和自己生活方式完全抵觸的宗教都是自找麻煩不是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8:22:00
如果只是人的「社團」那確實是這樣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37:00
那就算不走教會法規也要告訴他們 根據聖經我們會要求你們離婚喔不想被教會這樣要求 就不要勉強自己喔一開始說歡迎歡迎 然後之後跟他們說請你們離婚這樣更不好吧 不如一開始就說清楚 對雙方都好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8:48:00
教會是你開的還是神開的啊...到底什麼是教會需要先弄清楚....不然你們根本是同好會的感覺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50:00
ㄜ 啊這個宗教的教義就是禁止那樣的婚姻然後你要讓那樣婚姻的人進來 還說歡迎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6-13 18:51:00
會有一些潛在的東西大家就會默默離開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51:00
然後改天再心一橫說 對不起喔 請你們離婚這樣給雙方都是添麻煩不是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53:00
對 文化、習慣都會有影響了 何況是我們的教義呢可以不用法規的方式直接禁止他們入會但也要說明白 我們的教義不能接受你們的婚姻喔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6-13 18:54:00
之前有個人有喝酒抽菸的習慣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54:00
你們真的要加入 就需要離婚喔 好好想清楚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6-13 18:55:00
很多類似的例子。我覺得離婚好像也算......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55:00
對呀 不是拒絕任何人加入 而是一開始就要說明入會的條件就是你們必須離婚 這你們能接受嗎不能的話 就彼此尊重囉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6-13 18:56:00
就只剩下做禮拜了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8:57:00
好啦 我的教會這樣可能管太多Pin大你們的教會 一天到晚有弟兄集調要睡一起 用同一個浴室你們的教會人跟人之間這麼的緊密不像我們就一起唱歌而已 說實在同性婚姻來我們沒影響我們就大家一起唱歌 就算來100個同性夫妻也都OK可是你們這種一年到頭週末都要睡一起的教會是要怎麼實際面對這種新型態的婚姻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16:00
其實很少人參加,會去集調都是比較「愛主」「有追求」的其他人愛世界都來不及了,根本不會參加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17:00
原來是這樣 那我就沒有其他問題了我還以為你們每週末都是這樣也太厲害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17:00
其次,若已知有這問題,大部分的這種集調未必能參加參加也應該另有安排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18:00
可是從初信造就開始然後隔幾個月就有的特會還有冬季 夏季 很多兩天一夜的活動你們教會本身就是一個旅館業者(有點誇張就是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20:00
你身處的召會怎麼感覺跟我不同家==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20:00
按照傳統的方式 根本沒有想過有這種新型態的婚姻你們不是初信造就兩天一夜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21:00
一年七次特會,會參加大都是「很愛主」者,或肯出代價大部分聖徒沒有參加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21:00
端午 中秋 過年 夏季 冬季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22:00
然後,你知道他是同性戀,那安排一人一間不行嗎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22:00
根本就是全台最大旅行社了這樣我就沒問題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23:00
然後這些都屬於活動,嚴格說來不叫教會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24:00
這些活動沒有如何不好呀都是很好的活動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26:00
aun幫我們嚴格定義教會吧,什麼是教會?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27:00
就是上帝召來的一群人(有正確嗎)我已經有預感我會被辯倒了 起手式就輸了哈哈 所以是上帝決定的不是長執開會決定會員資格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44:00
不用了,我們不是為了爭誰贏只是爭這個神的心我看到的是主去海邊找彼得....而不是叫雅各把彼得除名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46:00
哈哈 搞不好雅各超想的喔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3 19:46:00
如果你我在tjc,我們已經被除名了
作者: aun5780 (夢境)   2019-06-13 19:47:00
不會啦 其實...根本沒有教會會把會友除名啦討論歸討論 實際上是不會的啦這不是TJC的問題 山地裡面同性戀人超級多的山上的教會是不可能沒有同性戀人在其中的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6-14 12:30:00
同意,某些對同志友善的教會和基督徒同志根本活在夢裡。但你所說的這種罪,根本多的要命婚前性行為?姦淫?不是都是嗎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6-15 20:10:00
所以這些人不應該也不適合表達立場,因為自己沒做到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9-06-15 21:12:00
eno你講了我本來想說的,而堅持除名的反而被批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5 22:24:00
tf 你可以詳列tjc如何除名,已過哪些弟兄被除名,給大家參考嗎讓大家一起判斷鑑賞,豈不美另外「若悔改已很徹底,罪仍未得塗抹,那麼,將來即或無法得救,至低限度也可減輕刑罰,因為地獄的刑罰也有輕重分別。」聖經哪里有悔改很徹底,罪仍未得塗抹這麼說法http://seventhousand.net/zh-hant/node/1348真耶穌內部也有高層在檢討除名是否正確tf如果一味「戰鬥護教」是很可惜的隔離「發酵」跟你們的除名,還是有用意上的巨大差距的你們對除名後悔改之人的苛刻,更是讓人搖頭很巧,那個高層的檢討,引用的經節與我非常類似,我相信這是聖靈的工作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9-06-15 23:04:00
要相信聖靈的工作就不會提出你說的這種疑問,TJC曾有過的見證反而是聖靈證言某某人已犯死罪必須除名,而經查證果然如此,這才是真正聖靈的工作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6 00:42:00
聖經有記載這樣的事嗎?沒有若是這樣,主也不必說不必將稗子除去了反正「聖靈」都會說話證言誰是稗子了還是勸告一下,要「交流」別人用聖經跟你說,你一直boo你們的神蹟,這怎麼交流?那我也拿妙禪的神蹟來說好了,所以妙禪是真神?
作者: df31 (DF-31)   2019-06-16 10:35:00
tf能夠留在tjc,这就证明他已經是聖潔無罪了!聖tf餧!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9-06-16 17:07:00
版主我刪文了。抱歉回在這一篇。記得保護她(們)喔!^_^
作者: ostracize (bucolic)   2019-06-16 18:00:00
非出於淫亂因素離婚而又再婚的人--雷倩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9-06-16 18:56:00
單一的長執提出的疑問與你的想法相符,然後你說這是「聖靈的工作」要我否定原有的教規。要我同意很簡單,就是真理研究會通過並通傳各教會執行,其他違背原教規一概不認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6 19:26:00
教規>耶穌>聖靈。法利賽人也是這樣宗教徒很可憐的擺明拒絕溝通,一開始講明就好,不要浪費大家時間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9-06-16 21:23:00
你說的個別長執提出建議,但這需要經過真理研究會討論及決議,而你引用的網頁是YM(已被除名)寫的,當然不會被服從教規的人接受。換作是你們教會,你們也不會因為個別的想法去輕易推翻倪李的教導,不是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06-16 21:41:00
你自己思考吧,多辯無益
作者: df31 (DF-31)   2019-06-21 13:26:00
根據tf,tjc的【聖靈帶領】100%準確,不會出錯?!
作者: macj1104 (kmacj)   2019-08-14 10:19:00
有時候也會覺得為什麼要預設一個立場(同性性行為為罪惡)來煩惱自己呢(如何共處?)可是為什麼預設的立場會有絕對的意義呢?
作者: rgdiao (diao)   2019-09-04 12:11:00
你會不會說謊?心裡有沒有過不好念頭?我不反對教會懲戒跟把不悔改的人暫時禁止參加聚會之類的但在我看起來 你認為自己比那些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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