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徒的自由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8-02-24 07:07:21
Theologe 對neo的反駁:
1. neo講錯了,neo都只要懶人包,neo好爛爛 (想看英文引文的neo QQ)
2. 超越宇宙、參透萬事的theologe都只引 Wiki 、百科和部落格文章,沒有一項
算是懶人包喔!
(每天都在戰學術發表的neo QQ)
3. 不過neo還是講錯了,因為他沒有用theologe認證的Wiki類懶人包,
所以neo的話就是幹話,不需要多解釋。
(neo: 幹…)
4. 得證: neo講錯了,neo好爛爛,neo的話都是幹話懶人包,theologe的二手引文
通通不是懶人包!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基督徒的自由
: 時間: Fri Feb 23 12:12:07 2018
:
: 這三個區分只能說是懶人包、幹話的層次。
:
: 當然,在懶人包的層次,
: 以四信經、五唯獨為第一層次的話,
: 我可以接受這樣的區分。
: (這個懶人包我也會用)
你引Wiki沒有比我好到哪裡去好嗎? 至少我寫的很清楚,是能消化的懶人包。
你寫的根本就沒頭沒尾。
:
: 但回到新教萬花筒的議題,
: 就沒有辦法簡單這樣區分:
:
: 信義宗有協同書作為信仰的核心,
: 改革宗有一堆信條作為信仰的核心,
: 這些信條是第一層次?還是第二層次?
很多元,就繼續討論阿~~~ 你是第一次聽說多元?
信條重複四大信經的就是第一層次阿,不過這只是一種看法,其實看法很多元,我們
再繼續討論。
: https://goo.gl/rkGKL3
:
: "第一形式:只依據那些你可以同時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動。
: 第二形式:行動時對待人性的方式是,不論是自己或任何一個他人,絕對不能當成只是手
: 段,而永遠要同時當成是目的。
: 第三形式:因此,每一個理性的存在者都必須通過他的準則表現出來,他總是作為一個普
: 遍領域的立法者。"
:
: 普遍法則就是「永遠都成立」。
:
: 「定言命式」或「無上律令」就是普遍法則,
: 是「自由世界」的第一因。
那是你腦補出來的好嗎? 康德哪有說這是第一因?
:
: (批判宇宙論證是批判「自然世界」的第一因未必是「上帝」,
: 也不是否定第一因的可能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8-02-24 17:01:00
最後一句話很明顯是氣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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