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信」與得著救恩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7-12-17 16:23:38
只需要信
神的救恩是為著每一個人,信就得著。
起意要救我們的是神,計畫叫我們得救的是神,作成這計畫的也是神。一切都是神作的,
神把一切都作好了。在我們這面,除了信以外,用不著別的。我們藉著相信神的話,接受
主的工作。信就是接受神對祂兒子所作工作的見證。神把祂兒子所作的放在話裡,然後把
這話傳給我們,我們信祂的話,就是信祂。
約壹五10:信入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裡面。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他
不信入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
你信神的話,聖靈就將神的話成功在你身上。只有一個條件能讓聖靈動工,就是信。
信的內容
要信主的死,也要信主的復活。神已經藉著祂的兒子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的
工作。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作好了工作,所以神叫祂從死裡復活。這復活就是證明神對
於祂十字架的工作已經覺得滿足了。主耶穌復活的事實,證明祂的死榮耀了神。主耶穌復
活,是因為祂的工作在神面前已經蒙悅納了,祂救贖的工作已經作成了,我們可以得救了
。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使徒就把這件事傳給我們作可信的憑據,要求我們相信主耶穌。
相信的意義
1.接受:相信不只是贊成,不只是承認,更是接受。人必須用他的心把基督接受到他裡面
,作他的救主,這才是真實的相信。
約一12: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2.信入:接受是把基督接受到自己裡面,讓祂調進來;信入是進入基督裡面,與祂聯合。
所以聖經說,一個得救的人,是在基督裡的。
約一12: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約三15-16: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約三36:信入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不信從子的人不得見生命,神的震怒卻停留在他身上

林後五17:因此,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舊事已過,看哪,都變成新的了。
相信的得著
1.赦罪:消除人的罪案,使人不再被定罪,免受祂公義的刑罰。
徒十43:眾申言者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入祂的人,必藉著祂的名得蒙赦罪。
徒二六18: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
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
2.洗淨:消除罪的痕跡,使人像沒有受過罪的玷汙一樣。
羅三25: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
先時所犯的罪上,顯示祂的義;
3.聖別:在基督裡得著聖別,就是在基督的素質和範圍裏聖別歸神。
林前一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
別和救贖,
林前一2: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裡被聖別,蒙召的聖徒,同著所
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祂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
4.稱義:人在神前得稱義,是因著信,就是靠基督為人所作的。
加三8: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
,“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二16:且知道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
耶穌,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
法得稱義。
羅三22:就是神的義,藉著信耶穌基督,歸與一切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三28:因為我們算定了,人得稱義是藉著信,與行律法無關。
徒十三39:在一切你們靠摩西的律法不得稱義的事上,靠這人,凡信的就都得稱義了。
羅四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5.與神和好: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成就了人與神之間的和平。
羅五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
的生命裡得救了。
西一20:並且既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在地上的
、或是在諸天之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6.重生:人一信主,神不光在外面解決人的問題,也在人裡面重生人,使人得著祂的生命
,有分祂的性情。
約壹五12: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彼後一4:藉這榮耀和美德,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你們既逃離世上從
情慾來的敗壞,就藉著這些應許,得有分於神的性情。
7.永遠的生命:人重生時所得著的生命,乃是永遠的生命 就是神的生命 。我們一得著
永遠的生命,就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六47: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
約壹一1-2: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
,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
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
約五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遠的生命,不至於
受審判,乃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8.聖靈:神將祂重生神的聖靈賜給人,這聖靈就是神自己,進到人裡面,作人神聖的生命
和素質。
弗一13: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
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加三2: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9.釋放:就是得以完全自由,不再受任何的綑綁和限制。
約八36:所以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10.得救:人一信主,就得救了。
弗二8: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這並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的恩賜;
徒十六31: 他們說,當信靠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路七50:但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走罷!
相信的憑藉:藉著聽見福音真理的話。
弗一13: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
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羅十14-15: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聽見的,怎能信入?沒有傳道的,
怎能聽見?若非奉差遣,怎能傳道?如經上所記:“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
佳美!”
相信的舉動
1.心裡相信
2.口裡承認
羅十9-10:就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
裡信,就得著義;口裡承認,就得救。
羅十13: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整理摘錄自:
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八冊-神的福音(卷一)
真理課程一級卷三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7-12-17 2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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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lin2002   2017-12-18 00:09:00
感謝整理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7-12-18 02:13:00
這樣倪的相信就不合召會簡單信的看法了不是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8 02:16:00
李也不是講簡單信;所以簡單信到底有沒有文獻根據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8 02:42:00
哪裡不合呢?nc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12-19 00:35:00
如果不合,那麼跟th的信心持守到底更是差十萬八千里。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12-19 07:15:00
完全相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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