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為何基督教對同志那樣反感?其他宗教不會

作者: rehoboth (火流星!降臨!)   2016-10-30 15:12:57
※ 引述《antonio888 (安東尼)》之銘言:
: 當全世界的同性戀婚姻越來越普及,漸漸成為全世界的潮流和共識的時候
: 為什麼世界上那麼多宗教,獨獨基督教友對同性戀的態度會這樣大反感呢???
: 這到底是個人的因素?宗教的因素?如聖經??還是說有其他的因素呢?
你的問題範圍太大而且模糊
我可以就神學理由稍微談談我自己的想法
我認為,"認可同性戀是正常"的論述,有一個基本預設--存在即無誤。
說得白話點就是:只要是這世上自然發生的,就無所謂對錯,也不必再講究對錯,
就像獅子吃羊羔,沒有道德問題。
這樣的預設,在神學上等於否定"罪入了世界",否定了"墮落發生過"。
但在先知書中,描繪將來沒有罪惡的世界,獅子是吃草不吃羊的。(以賽亞書65:17-25)
也可以主張那不過是一種譬喻。僅僅為了表達萬物平安和諧;
我也保留這樣的詮釋可能性。但既然字面那樣寫,
我覺得該處經文優先照字面理解也很正當;
而重點是--在神的拯救裡面,世界運作的規則要被改變,
而不是繼續如我們現今所觀察到的持續下去。
就像人們通常以為生老病死是"自然""正常"的,而聖經卻說將來的新天新地"沒有死亡"
因此,現存的各種狀態未必就是正當的,只是神的審判和拯救還沒有完全實現。
(保羅就論述了基督以"進入死亡的狀態"來擊敗死亡對人的權勢/力量。
否定了"死亡"存在的正當性)
因此,基於神學上的理由,
我可以認同(甚至要主動支持)修法保障同性戀者權益,
因為他們的確受到不公的對待和逼迫的壓力。
而同樣基於神學上的理由,
我不認為同性戀是上帝創造人的原始和終極心意。
因為耶穌談論婚姻的時候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而基督徒需要和其他不同的人,學習"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0-30 16:18:00
同性戀者的權益那一點受到不公對待呢?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0-30 16:54:00
裝睡的人叫不醒,就繼續問吧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10-30 18:12:00
好比說結婚後才能享有的權益或身份承認(家屬v.s.外人,不是家屬就無法簽署醫療文件)之類的
作者: jacklin2002   2016-10-30 21:21:00
或是一些繼承權、財產權、保險受益權之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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