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中: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
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
翻譯:五十歲可以杖於家。六十則杖於鄉。七十歲有賜杖,行於國內。
八十歲如果還要上朝廷,可以扶扙而往。到了九十歲,如果朝廷有事,
天子則須親至其家請教,去時且要隨帶時鮮的食品。
均為古代的一種尊老禮制。
以上是我在網路上查的的資料,更多的資料都只有說明杖朝=八十歲等等,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杖家,杖鄉,杖國,杖朝,是一種禮制??
在當時拄杖是無禮的嗎?
如果衰老程度都需要在家拄杖了,在鄉為何不能拄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