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測速照相未告示?彰化警方:有設臨時標誌

作者: akstyle (下地獄只是個回家的概念)   2018-03-17 01:16:35
新聞連結出處:https://goo.gl/rbS56Q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測速照相未告示?彰化警方:有設臨時標誌
彰化警方今年在彰化東外環(台74甲線)北上8.2k路段以三腳架測速器取締超速案件達6000
多件,卻遭被開單的民眾以2月10日錄得的影像證實該測速地點前,未依規定設置測速警
告標誌,質疑告發無效並提起申訴,但縣警局交通隊強調,測速前方均設有臨時告示牌,
在答覆申訴時,均會檢附該時段臨時告示牌照片。
有臉書社群近日有網友上網,指警方在台74線甲線北上8.02k處,未依規在前方100公尺以
上設置「前有測速取締」等相關警語及逕行測速照相,屬非法取締,應屬無效罰單。除了
檢附2月10日以行車紀錄器錄得的影像為憑,向監理站提起申訴外,也發起在同樣地點被
告發的駕駛人提起申訴。
目前這路段設有新式照相機符號的警告標誌,但公路總局彰化工務段表示,公路總局只在
固定桿測速器前,會設置測速照相警告標誌,警方曾行文要求在此機動測速地點前設測速
照相警告標誌,但未答應。縣警局交通隊證實,目前設置的固定式測速警告標誌是警方自
行設置。
針對民眾以2月10日錄影為提起申訴,縣警局交通隊表示,2月10日當日警方並未編排有移
動式測速照相勤務,且民眾所提供行車紀錄影片,未見警方在該路段執行勤務的影像。
交通隊強調,警方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值勤方式,是當日執行該項勤務時,將警52的標誌
告示牌佩掛在該路段前100至300公尺處後執勤,並在勤務結束後攜回且於每次勤務前,均
依規定拍照存證。
交通隊二組組長蕭汝上說,針對監理站受理民眾的申訴,警方回覆時,均會檢附當天執勤
時段的臨時告示牌照片,供民眾檢視,證明警方均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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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法中彰投同步
最近也看到好幾支臨時標誌
請大家關心自己的荷包
遵守交通規則阿!
我已經搞不懂這是要保護用路人安全 還是要賺業績了
作者: a10101192004 (阿寶)   2018-03-17 02:07:00
啊就不要超速就好了 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
作者: PTT88 (天然呆)   2018-03-17 02:32:00
那邊都不會抓酒駕的 每次開那條 都沒臨檢
作者: RazaviSmith (God of AIC & EL)   2018-03-17 07:10:00
某樓大概就是龜速佔著內側車道的那種____吧
作者: shawarma (沙威瑪)   2018-03-17 07:17:00
某樓大概就是超速被拍 申訴討抱怨的那種__吧
作者: hung1115 (神宏滿江紅)   2018-03-17 07:32:00
比起超速,更討厭烏龜出沒
作者: Bigheadyao (跟著愛心走!!)   2018-03-17 07:58:00
就不要超速也不要龜速啊,很難嗎
作者: cgwishyou (晴時多雲)   2018-03-17 08:03:00
搞得好像沒超速就被當烏龜一樣,大車嘴臉?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8-03-17 08:23:00
不要超速就不怕被拍啊
作者: WSK84106 (妹頭)   2018-03-17 09:57:00
臺中回彰化的路段遇過幾次酒測
作者: leon36272835 (奶爸)   2018-03-17 10:27:00
遵守速限 很難?
作者: a10101192004 (阿寶)   2018-03-17 11:44:00
原來遵守速限就是龜速,某樓的邏輯真的很棒
作者: aoyama (AoyAmA)   2018-03-17 14:41:00
常跑那邊就知道 有三個流動式照相點 小心荷包rrr
作者: STNF2007 (@東皇戰影)   2018-03-17 19:09:00
台灣人很奇怪,做錯事時不會檢討自己,倒先檢討別人起來,不違規你會被罰?倒因為果。
作者: stu86142002 (經典拿鐵)   2018-03-17 22:52:00
本來就是要有警示才能取締 某樓神邏輯棒棒
作者: IMGD   2018-03-17 23:17:00
但彰化最近有些點的限速很故意!省道南下回彰化,慢車道限速40,哪裡40真的很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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