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年3海損 監院彈劾台南艦前後2艦長

作者: TrueSpace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   2016-12-14 00:45:07
4年3海損 監院彈劾台南艦前後2艦長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
海巡署2000噸級台南艦在2010年成軍服役後,4年內發生3次海損事件,維修金額高達
3億8千萬餘元,雖有保險分擔,但高耗損率卻造成後續船艦保險條件不利,監察院認為,
前台南艦艦長江東興及楊志成違失情節明確,今通過彈劾2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委調查,現任海巡署中機隊艦長江東興在2011年5月12日擔任台南艦艦長時,當日
4時48分雷達發現隸屬陽明海運的柏明輪,在發現柏明輪紅燈,江不僅未規定採取避讓並
於4點54分後離開駕駛台,讓沒有適任證書、依法不能當值擔任駕駛職務的船員駕駛,6
分鐘後台南艦就與柏明輪發生撞擊,停航435天,直到2012年7月20日才復航。
當時法院判決修復費用2億2633萬餘元,台南艦須負75%碰撞責任,因有保險理賠,海
巡署自付額為510萬元,但由於本次出險金額龐大,超過保險公司得標金額,造成海巡署
後續船體保險條件不利,監委認為影響甚遠。
此外,監委表示,現任海巡署南機隊視察楊志成則在擔任台南艦艦長期間,在2012年
8月30日與2013年12月22日,連續發生2次擱淺,第1次擱淺造成停航125天、維修費用3050
萬9934元,其中海巡署自付500萬元;第2次擱淺造成停航288天,維修費用1億2511萬餘元
,海巡署也自付500萬元。
高鳳仙指出,海巡署內部也認為台南艦3次海損,皆是艦長應負最大責任,而台南艦
事故最多,幾乎都一修好就發生問題,第2、3次海損都是楊志成自認技術很好造成擱淺觸
礁,讓台南艦在4年內有高達848天停航,無法發揮巡航功能,海巡署應好好檢討。
楊美鈴則說,兩位被彈劾的海巡署艦長都是「便宜行事」,沒有遵守規定,若海巡署
便宜行事的作法持續下去,對於海巡署所有價值168億的船艦而言,造成不確定的風險。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16043
(自由時報 2016-12-13)
作者: KAZUYA ( )   2016-12-14 07:47:00
平常包不到洋局 一包就是超大包 這兩位警官升遷無望~XDD
作者: jerry1919 (蛋黃哥)   2016-12-16 06:43:00
都彈劾送公懲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