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廷公布教宗就婚姻案件的答覆,強調成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2-21 22:24:28
教廷公布教宗就婚姻案件的答覆,強調成為慈悲的使徒
2015. 12. 17
教廷公布教宗就婚姻案件的答覆,強調成為慈悲的使徒 thumbnail
羅馬聖輪法院開啟新的司法年度 。(圖片來源:羅馬觀察報。)
教廷新聞室十二月十一日公布了
教宗方濟各就有關履行和遵守婚
姻案件的新法律所作出書面答覆
,強調教會接近受傷的家庭。
教宗七日簽署的書面答覆表示,
喜逢開啟慈悲禧年之際,他於八
月十五日頒布的《主耶穌溫和的
審判者》和《溫良與慈悲的耶穌
》兩道手諭開始生效,並指這兩
道手諭旨在針對婚姻失敗者的實
際情況實踐正義及慈悲,要求婚
姻案件新的訴訟程序與尚待改革
的聖輪法院的規則取得協調。
教宗續稱,神長們在最近剛結束的
世界主教會議熱切希望教會憐憫那
些「因受傷的愛而迷失的脆弱子女
」,他們需要重新得到信賴和希望。
如今開始生效的法律正是要表達教會接
近受傷的家庭,渴望眾多經歷了婚姻失
敗悲劇的男女透過教會得到基督的醫治
,進而成為天主慈悲的新使徒,向其他
兄弟姐妹傳遞慈悲,使家庭制度受益。
教宗談到,聖輪法院除了負責聖座
的普通上訴工作,也有責任保護法
律體系的整體性,以及協助地方教
會法院對其牧靈工作者的持續培育。
新生效的法律總共有六項條款,其
中包括「對聖輪法院有關婚姻無效
案的判決或法令不得上訴」;在離
婚者中的一方再次合法成婚以後,
不得對新案件向聖輪法院提出上訴
,除非這項決定有明顯的不義。
新法律第四條規定,聖輪法院院長鑑於
重大理由有權免除聖輪法院的訴訟程序
。第五條闡明,在東方教會宗主教們的
要求下,把原先由聖輪法院審理的與婚
姻案件有關的人權案件交給地方教會審理。
第六條規定,聖輪法院應遵循不求回報
的福音精神審理案件,除非富裕信友願
意盡道德義務,為窮人的案件捐獻。
教宗強調,新的婚姻案件法律應
取消或廢除現行與之相反的一般
、個別或特殊法律,包括那些已
經以特殊形式通過的有關法律。
http://china.ucanews.com/2015/12/17/%E6%95%99%E5%BB%B7%E5%85%AC%E5%B8%83%E6%95%99%E5%AE%97%E5%B0%B1%E5%A9%9A%E5%A7%BB%E6%A1%88%E4%BB%B6%E7%9A%84%E7%AD%94%E8%A6%86%EF%BC%8C%E5%BC%B7%E8%AA%BF%E6%88%90%E7%82%BA%E6%85%88%E6%82%B2%E7%9A%84/
http://bit.ly/1YrmY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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