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全美首例 同志員工告天主教學校歧視勝訴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2-20 18: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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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看板: IA
標題: [新聞] 全美首例 同志員工告天主教學校歧視勝訴
時間: Sun Dec 20 09:15:09 2015
全美首例 同志員工告天主教學校歧視勝訴
一名與同性結婚的男子控告天主教學校歧視,16日在麻州法院取得勝訴,成為全國第一個
同性戀成功對抗宗教機構的司法判例。
45歲的巴瑞特(Matthew Barrett),2013年申請麻州米爾頓鎮(Milton)芳邦天主教女子學
院學校(Fontbonne Academy)餐飲服務部主任的工作,獲得錄用。但他填寫資料時,在「
緊急聯絡」欄中寫下他「丈夫」的姓名,兩天後,學校撤回錄用決定。
根據法院資料,時任校長巴恩絲(Mary Ellen Barnes)告訴巴瑞特,學校不雇用他,是因
為他與男性結婚,與天主教教育「不一致」。巴瑞特去年在麻州諾弗克最高法院提告,控
訴他因性傾向和性別遭到該校歧視。
在官司中,天主教學校提出的三個維護權利的理由都被法官否定。
法官魏金斯(Douglas H. Wilkins)在判決中指出,芳邦的歧視源於巴瑞特的同性婚姻,是
無可爭議的。很清楚的是,巴瑞特因與另一名男性結婚,而遭受異性婚姻者不會受到的性
別和職場歧視。
校方辯稱,身為宗教組織,在麻州反歧視法之下應有豁免權。他們也宣稱,雇用巴瑞特會
違反其憲法權利,因為他的婚姻狀態與其宗教使命相違背。
但法官認為,作為教育機構,芳邦可維持自身的使命和教學宗旨。但巴瑞特並非擔任教師
、牧師、發言人等教育、宣導職務;他也沒有在學校公開宣揚同性婚姻。
法官指出,芳邦女子學院只有在限制會員、註冊、參與其宗教信仰組織的情況下,享有州
法保障的豁免權。學校本身除了行政人員、宗教教員、傳教士等,可限制須有一定的宗教
信仰外,其學生和職員名額開放給任何宗教信仰的民眾。
巴瑞特的律師克萊恩(Ben Klein)表示,這是美國法官首次否定宗教團體以信仰權利為由
,決定是否雇用同性婚姻者的首個判例。「波士頓環球報」報導,許多法律專家也相信這
應是宗教團體與同性婚姻者官司的第一個公開判決。
此判決遭到麻州天主教行動聯盟抨擊,稱其為「對信仰自由的正面攻擊」,認為判決把麻
州同性戀者的權益,置於憲法第一修正案之上。
環球報報導,根據馬里蘭州一個關注天主教同性戀者,和追蹤因為性傾向被宗教組織解雇
人數的組織「New Ways Ministry」,近年來,各州的類似事件愈來愈多,美國同性戀婚
姻合法化後,天主教團體顯然還不能夠面對這個趨勢和事實。
http://udn.com/news/story/6813/1388211
作者: yora (潮田渚)   2014-12-20 09:57:00
給推
作者: oplz (Socratic Machine Gun)   2014-12-20 10:36:00
wonderful news
作者: monarchist (ドン・キホーテちゃん)   2015-12-20 19:48:00
受難的教會、受難的美國
作者: 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   2015-12-21 21:52:00
以後先叫他們把履歷表填清楚再決定要不要錄用
作者: dagoma (兩津)   2015-12-21 22:03:00
受難?
作者: ServusDei (啊嘎呸)   2015-12-21 23:39:00
教會受難個頭
作者: Zionward (西那蒙)   2015-12-22 01:45:00
orz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5-12-22 13:01:00
科科 教會可以創一個性交欄。 Trunicht 性交狀態_____順便監控有沒有自慰、體外射精和使用保險套過。
作者: Zionward (西那蒙)   2015-12-22 21:41:00
如果這個人沒其他問題當純就因為同性戀身份被解僱,那當然是學校的錯錯字:"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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