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的公司,有這種情形呢?
人事是a女(老闆的親戚),總務是b小姐(沒靠山沒背景)
因為老闆的關係,同意a女在公司可以不做事只掛名就好,
她的工作永遠都是b小姐在處理的,但是蓋章部份卻是蓋a女的。
因為b小姐是a女的職務代理人。所以沒得選。
且雖然是蓋a女的章,但她完全不過問任何工作,推得一乾二淨。
每天b小姐都在抱怨說:怎麼有這種公司,a女之前做人事時都亂做,隨意扣錢扣假,
搞得現在在收拾她的爛攤子,她卻每天只來公司喝茶聊天。一找她問事就開始裝病。
我在旁看著也覺得"是這樣沒錯",雖然心裡也覺得很氣,但因為這是老闆同意的事。
且人家是老闆的親戚,有特權的。我們只能不爽在心裡。
最近b小姐要去面試,我們就在討論如果新公司問起離職原因,這可以據實以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