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判決不當 #1VstFCFn (C_GenreBoard)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20-12-18 19:38:59
※ 引述《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之銘言: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二週以上。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 該推文為針對推文中特定個體,而且無法指名為特定個體情況各人無法檢舉
: 而在無法判斷為對群體情況下,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之判定不應成立
: 該判決有先入為主之疑慮。
: 而該版主的回應在無法判定對何群體為目標的情況他以個人立場認知為對推文群體
: 如上所訴
: 而
: 而C_Chat看板板規本身並不允許針對不特定人物進行人身攻擊之行為
: 並不存於任何板規之中
C_Chat看板板規4-5本身即不允許針對不特定人物攻擊之行為
對於針對特定群體之攻擊行為於4-5 Ⅳ 有額外加重處分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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