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判決不當 #1VstFCFn (C_GenreBoard)

作者: rock5421 (一匹狼 蘿莉愛吃棒棒糖!)   2020-12-18 18:05:32
看板名稱:C_Chat板/C_GenreBoard板
申訴人ID:rock5421
申訴對象ID:C_Chat板板主an94mod0/C_GenreBoard板板主houseman1104
欲平反之結果:撤銷4-5判決 並明定判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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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證據:
於該判決文底下
違規人 : rock5421
違規項目: 4-5累犯
違規文章: #1Vq2TRWO (C_Chat)
檢舉文章: 主動處理
罰則 : 水桶14日
違規事證:
→ rock5421: 了不起稱呼我網路酸民 想掉換概念還是回去多讀書
→ rock5421: 推文還躲了幾隻賤畜在裡面
原因:
據4-5判例 網路酸民部分主詞為我 所以為用於自稱 不能作為4-5判決
推文還躲了幾隻賤畜 幾隻的表示並非指推文所有人以群體判斷不合理
而為無法判定我說的是推文中的誰也必須要由個人檢舉。
如我在該篇申訴文底下已對版主回應內容做出回應,而該員無法解釋群體為何
本人請他解釋 幾隻賤畜的代表群體為何該員無法回應
4-5並未規定攻擊性用詞不能使用,而是不能對人及現實存在的群體使用
結論:
如同解釋過廚字的用途必須用於其他群體個人才為NG字眼
本人該篇推文並無法判斷是為何群體的情況,要求撤銷4-5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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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及該版主並未解釋如何判定
在可以判斷針對某特定人士情況下未使用主詞不稟明特定人士為何
之情況
如何判定該推文為對推文群體攻擊
小組長已對信件做回應,如允許可以貼上作為判決依據
本人堅持之立場為該推文為對推文中特定人士之攻擊,但以不表明主詞情況處於
模凌兩可的情況下以無罪推定原則不該以偏袒判決輕易了事的決策,
故對於4-5判斷為對實際群體攻擊所謂之地圖砲不應成立。
小組長於判決文中說"對不特定推文者之攻擊",但未解釋不特定推文者為實際存在之群體
而版主之回應為對推文者群體之攻擊。
兩者的回應無法互為解釋請組長列為考量
版主之辯駁也並未解釋如何判斷我對群體做出攻擊
小組長的回應為私信故先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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