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3] kid725不處理ONE_PIECE版主分身疑雲案件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9-01-31 11:44:01
※ [本文轉錄自 C_ArtBoard 看板 #1S3IHR-G ]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看板: C_ArtBoard
標題: Re: [申請] ONE_PIECE版版主不適任,申請罷免連署
時間: Sun Dec 9 22:19:04 2018
kid725小組長 及 ONE_PIECE 版主群 好
查閱cabokino版主關於罷免文的回覆文 #1S2rPT56 (C_ArtBoard)得知,
ONE_PIECE的cabokino,yggyygy版主仍拒絕送hay955940版主至帳號部查證,
針對此事深表遺憾,將依規定進行後續罷免程序。
根據罷免程序,有效票數達25票,組務方能受理罷免申請,但有效票數達25票
不代表罷免通過,其後將罷免連署文章轉錄至組務板,如經組務判斷該位板主不適任,
才得以拔除該名板主職位。
基於以上理由,將根據cabokino版主罷免答覆文,再次適度補充說明,
作為提供kid725小組長決定拔除cabokino,yggyygy,hay955940三人版主職位
之參考依據
Q1:cabokino
只是其中第 4點所提到「與板主進行事前溝通程序,仍未獲合理答覆」這點表示疑問,
所謂的「事前溝通程序」就只有當事人發表板務文,然後板主回覆其板務文後,當事人
就再無對其回覆文章中表達任何意見,自然板主群無法再對其意見內容進行回應。
故當事人要單方面認定其板主沒有給合理答覆,板主群表示遺憾。
Ans1:
(1)查閱ONE_PIECE 6.3板規,關於板務文之規範,有以下規定
P.板務文-每人每月板務文發文額度上限為2篇(含回文、刪文),超貼者水桶7天並刪除。
(2)敝人在11月期間,已發表兩篇板務文,當時相關的板務文請參閱以下連結
11/21 alahuagua □ [板務] 請重送hay955940=QQKKQKQK之多重帳號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42795891.A.FB8.html
11/24 alahuagua □ [板務] 關於engfen的永久水桶處分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43037913.A.487.html
(3)針對敝人所發之板務文回覆內容,ONE_PIECE版主群無意採納敝人之建議,且
當時敝人已用盡當月能發表板務文的額度,倘若再回相關板務文章,就會違反
6.3版 關於板務文之板規,處以水桶7天並刪除文章。
(4)另觀其cabokino版主在11月27日板務文回覆,無視站方規定利益迴避規定,
該點足堪認定不適任版主一職,遂於12/2向C_ArtBoard版提出罷免。
Q2:cabokino
首先,「違反ONE_PIECE公告#1RA6rMe8 (ONE_PIECE)及PTT站規 #1CLXxDNX (SYSOP),
無視利益迴避規定」,當中的 #1RA6rMe8 (ONE_PIECE)及PTT站規 #1CLXxDNX (SYSOP),
板主群確認後並無看到有關於相關板主執行板務的利益迴避規定,請問板主群違反的項目
是為何?
Ans2:
(1) 版主執行板務的範疇,應包含制定板規、處理檢舉案及申訴案 、舉辦活動、開設
賭盤、精華區整理等等,相關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請參見站規 #1348aPLp (SYSOP)。
(2) 關於批踢踢上提及版主「利益迴避規定」,泛指與版主本身有關之檢舉及申訴案,
應主動迴避,不得自行處理。
(3) PTT站規提及利益迴避原則,其出處來源
A. PTT站規 1CLXxDNX (SYSOP),提及截圖所示之文句
https://i.imgur.com/ao3DuNE.png
B. 關於「看板文章管理權」,其詳實規定見於#1348aPLp (SYSOP),參見下列截圖
https://i.imgur.com/gSmkolo.png
C. #1348aPLp (SYSOP)針對「看板文章管理權」 已有明確性說明與規範,針對發表
發表不當文章之使用者,板主有權力給予該使用者水桶處分,故看板文章管理權
屬於版主行使的權力,可申訴到小組層級,而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須迴避時,由小
組長代為處理
(4) 其次已詳實確認,敝人在11/21 所發板務文#1RzJ9p-u (ONE_PIECE),內容關提及
板主自律條款是出自於F前版主在 2018/1/1 板主徵選規定,正確的文章編號
為#1QINGGrE (ONE_PIECE),非cabokino版主提及#1RA6rMe8 (ONE_PIECE)該篇公告
故可確認版主群,係找錯文章所導致查無相關板規規定。 其證據截圖如下
https://i.imgur.com/rB6PxLY.png
該#1QINGGrE (ONE_PIECE)公告,明文規定
任何與板主本身相關之檢舉、爭議需迴避不得私自處理。
(5) 以上關於板主執行板務的利益迴避規定,其出處已說明清楚,請參閱
Q3:cabokino
這邊要先特別申明一點,板主群只依「法律、站規、板規」來執行板務,不會為滿足
特定板友進行板務需求,會需要動用到「專案處理」的案例,皆為板主群考量板務秩序
才會使用,並非為板友找不到違規時拿來要求板主群滿足其個人需求使用。
Ans3:
再此重申hay955940、QQKKQKQK雖無違反ONE_PIECE板板規,但卻有違反利益迴避嫌疑,
符合 板規6.專案處理範疇。
板規所未臻規範,但可能引起板友疑慮及爭議之文章,板主得以專案處理之方式控管
宣導之。必要時會即時公告作緊急處理。
基於以上理由才促請cabokino,yggyygy以板規6,以專案處理送hay955940、QQKKQKQK
至帳號部查證,釐清事實真相。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2-09 22:29:00
你不需要回文吧,按程序直接Cnewboard去連署就好了同樣的問題雙方一直在迴圈,直接連署看海賊板全體板友的民意是什麼不是更好嗎這才是最重要的事你主張的板主群早就知道了,板主群的回覆也跟以前一樣,真的沒有必要再膠著了,直接去發連署,讓海賊版版友做決定吧
作者: seanx (龍昭)   2019-12-09 23:25:00
#1RA6rMe8也是你自己寫的 現在變別人的責任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0 09:18:00
不溝通的是你,平時不上線,一上線就是發板務文沒看到你有在推文跟別人溝通,不就是個分身花這麼多錢買這麼多身分,就為了復仇?可悲!
作者: tontonnipyen   2019-12-10 09:40:00
盜用照片的安靜一點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0 10:21:00
平時謙稱板工,其實自稱當時貴為板主還堂堂一位板主XD
作者: tontonnipyen   2019-12-10 10:22:00
樓上盜用照片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0 10:25:00
結果盡搞些小手段買了一推分身,來亂自己喜愛的板你如果真的喜歡海賊板會這樣做嗎?都被拔職還學不到教訓
作者: tontonnipyen   2019-12-10 10:27:00
年紀越大,年輪越粗,樹皮越厚,難怪盜用照片還能大聲講話,來世我也要當一顆樹。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0 10:28:00
恐嚇別人出櫃,被說小丑就要人法院見如果嘴人是你最大的娛樂,那這篇讓給你耍吧!
作者: tontonnipyen   2019-12-10 10:29:00
我也好想盜用別人照片,可惜我臉皮很薄誠心請教, 如何盜用別人照片?請收我為徒!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12-10 14:51:00
=======================原PO是太有自信嗎?為什麼連署沒有轉到op板,不然叫誰去連署?另外可以問樓上,pyen究竟素神摸意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