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卡漫夢工廠組規 2017.02.25版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12-30 04:11:33
一、總則
1.本卡漫夢工廠群組規範,依據「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以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等規定所制定。
2.卡漫夢工廠群組內所屬之板主設立之板規或小組長設立之組規,牴觸本國法律或善良風
俗所認定或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或卡漫夢工廠群組規(以下皆簡稱本組),無效;另板
規亦不得牴觸該所屬小組組規。
3.卡漫夢工廠群組規範內容若與現存、新增或修訂之站規相牴觸,以站規為主。
4.本組規未明確規定之事項以站規為主,視狀況逐一修訂組規使其完備,並由本組群組長
另行公告。
5.本組(C_WorkBoard)提供卡漫夢工廠相關之板、組務處理、申訴、判決、釋疑等服務
請勿發非關或無意義文章,違者以水桶、劣文處置,並視違規情節論處。
二、板務(板主/小組長/群組長)
1.遴選
依站規所規定之流程辦理。
板主:
擔任板主的方式如下:
#1 成立新板由申請者擔任板主一職
#2 在無板主的看板經由C_NewBoard板連署後達20個有效連署申請
#3 請現有板主向組務申請新增板主
職責:
板主需帶動看板上的討論風氣及發展,並符合站規中板主的權力義務規範
及組內相關規定
任命方式:
有小組長的小組由小組長審核後任命,無小組長的小組則由群組長任命
小組長:
擔任小組長方式如下:
#1 在群組內徵求小組長的小組中擔任板主達6個月以上且必需
具備在C_NewBoard板發文資格方可申請
#2 在群組內任一看板擔任板主達6個月以上,並由徵求小組長的小組中
任兩個板的板主附議後方可申請
#3 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可由同一群組下任一小組擔任6個月
以上的小組長同時兼任
原則上每位小組長兼任以6個月為限,依組務人力情況得公告延長
※註:因不同小組間的特殊性,若有增訂徵選條件將行公告
職責:
小組長有義務協助小組內板主處理板務或小組事務並帶動小組的發展
且須符合站規中小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任命方式:
由群組長審核後任命之
群組長:
擔任群組長方式如下:
擔任卡漫夢工廠群組的小組長,且任滿6個月即具備申請資格
職責:
群組長有帶動及發展整個群組的責任
並協助小組長及板主處理相關板務或組務
任命方式:
#1 由站務站長在小組長中擇一升任群組長
#2 由小組長們推派出一位接任群組長職位,由站務站長審核後任命之
2.權力義務與相關規範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之看板內容
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
勿因新上任而忽視既有之規範,恣意妄為,違者將視情況論處。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2 板務處罰條例以警告論定,原則上以三次警告為限,經審定免除其職
特殊情節者經公告其理由與一定流程後,直接免除其職
基於維護群組內公信力,凡是因涉及組規或站規被罷免
或被組務免除職務之板主或小組長
一年內不得再擔任卡漫夢工廠群組內任何板務、組務職務。
#3 板主於該板有自治權,組長原則上不干涉,惟不可違法或悖逆其創板宣言及板規。
#4 本組板主/小組長/群組長若因故無法執行勤務達五日以上
得依規定至所屬組務請假,並指定勤務代理人。
#5 板主超過7天未上站,致無法有效維持看板秩序
經檢舉後7天內未以其他方式維持職責者,免除其職位
無板主之看板由所屬小組長公告後暫時接管。
#6 板主請辭須自身發布請辭文,其他人士不可代發。
#7 有板主的看板不得申請廢板。
#8 新上任之板主,需任滿30日才可至組務板新增該板附屬板主。
#9 鑒於部分板主的交接時間太短,可能會出現新板主不清楚板務相關處理的情形
若看板只剩下一位板主,該位板主在組務板申請新板主上任後
需於一個禮拜後方能申請辭職,以讓新板主能夠更加的熟悉板務問題
如於一個禮拜內申請的話,審查依然會於新板主上任後一個禮拜才開始
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新增,本組視情態以專案備查
以維護看板正常機能為優先考量。
三、看板管理
1.群組長、小組長、板主,針對所管轄之小組或看板,擁有「緊急處理」之權力。
#1 緊急處理定義:由該板主所屬小組長或群組長認定有亂板、違法之虞之看板
將依站規流程進行提高門檻、隱板、靜板或唯讀等處理
避免混亂加劇,危害群體公眾利益。
#2 臨時條款: 針對混亂看板,群組長或小組長,有頒布臨時條款之權力
不受本組規所囿,且依臨時條款為主,本組規為輔
使用者無須苦心鑽研法律漏洞
惟獨牴觸本國法律或善良風俗所認定
或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時無效。
#3 隱板: 有必要之隱板皆須向上級小組長或群組長報備
若因上述緊急狀況(經事後查察認可)則不在此限。
3.本組各板主攸關於板上重大板務事件(水桶、發文限制之設立等)
應在板上發文公告善盡告知各使用者之義務,亦可供日後備驗。
4.設有警告條例的看板或小組請務必注意,警告也算是看板罰則的一環
為避免惡意再犯及統計上的爭議,請不要加上重新計算的時限。
5.在推文明顯洩漏個資的情況下
原發文者不受板規不得刪除推文的限制 (若有規定)
可直接刪除洩漏個資的違規推文
若被檢舉,板主可事後使用查看編輯歷史權限查驗。
6.卡漫夢工廠依群組特殊性訂定版權條款
A 動畫部分
禁止以任何方式完整散布、播放在台已有代理之動畫。
C 漫畫部分
禁止直接貼出全篇1/3以上內容之圖文連結。
G 遊戲部分
禁止完整散布、實況在台已有代理之「漢化版」遊戲
實況請使用原版或代理版之遊戲。
N 小說部分
禁止散布、提供直連全文連結。
7.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
針對數次違規、引戰屢勸不聽之使用者,若板主群認為有需要
可以至該板所屬組務板申請將此ID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申請細則:
#1 此ID在該板有水桶紀錄 (非必要,僅作為審核時的參考依據)
#2 該板"全體板主"連屬半數同意 (請在申請文章推文覆議同意或不同意)
#3 附上相關引戰事證、文章(可含編輯紀錄)或精華區文章目錄路徑
小組長審核認可後公告
之後若此不受歡迎ID在板上再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情況
板主可在板上公告後,直接永久水桶。
四、使用者相關制度(連署/申訴/罷免)
在本群組內進行看板的申請、板主的連署或罷免,皆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 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2 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3 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1.連屬
#1 連署原因有5行,請明確表達;語焉不詳者,不受理連署
且連署文一經發布無法刪除原文,尤請慎重。
#2 連署人數到達門檻25人後即可由申請人提出申請
惟獨群組長或小組長有權對該連署進行審核,有必要可以否決之。
#3 特殊性質看板,小組長保有審核新板權,不受連署人數之限制。
#4 以任何形式賄選者,所連署之任何事項,皆不予承認之,並附帶懲處。
a.本組賄賂定義:
使用利益交換之競選、連署本組板、組職者
(無關利益之拉票,不在此限,然建議觀察看板用途並先行取得該板主同意)
經查明屬實者,籲令取消該新職,並附帶下述罰則。
其連署所成之新板,即行凍結,待日後決議是否裁撤或保留。
b.預防制:
若ptt站上所有網友,經查覺有賄賂之情事且掌握明確事証者,請儘速通報各小組
預先在連署成功前破獲,以期端正風氣。
c.追懲制:
已經賄賂得其板、組職者,日後若有明顯事証查明犯行,將追訴刑責。
d.罰則:
以上罪行之判定輕重或施罰方式,由各小組長裁決之
情節輕微者,犯行後顯具悔意,可能酌量輕判
犯行重大者,最重可申請為本組不歡迎者
不服小組判決者可續行上訴。本組最後強調,連署實為各人之自由意志,無法強求
請依各候選人之政見、理念再行定奪,選賢與能實是正道。
#5 有效連署︰有效連署的意思為,可以在組內的連署機制進行連署
但是贊成票要扣除反對票,且不能有重覆IP出現。
#6 連署板未記錄詳細連署時間,但有連署時限
請當事人注意連署人數,必要時須存證之以備查驗避免爭議。
連署結束後7日內提出無竄改之原連署書面資料供組務板查核,違者不受理。
#7 未規定之法規,群組長依法自由心證,視情況作適當裁決,有問題歡迎來函詢問。
2.申訴/罷免
本站實施四級站務制,依規定相關事項的管理及申訴程序如下:
板主→小組長→群組長→站務
本群組管轄範圍僅至群組長階段
#1 欲申訴者,請附帶資料證據,於本組務板提出。
#2 依照所屬層級逐步上訴之。踰越流程上訴者無效。
詳細請參閱#1CLXxDNX (SYSOP) [ptt.cc]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https://www.ptt.cc/bbs/SYSOP/M.1280712397.A.5E1.html
#3 籲請先跟當事人寄信說明溝通,並預設緩衝時間等待回信
若無實質建設性。無提申訴之必要。
#4 不可私下作業或煽動其他群眾,視惡意造反及亂板論。
#5 為避免事後爭議,使用者對於板務的申訴請於該案七天內提出
若超過七天,板主/小組長/群組長有權不受理。
#6 不論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惡極之永久水桶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審
有疑慮者請依照站方或群組申訴條款之期限規定,向所屬組務板申訴。
#7 申訴案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特別要求說明者,切勿任意發言影響板務處理
非當事人無論引用任何法規皆非官方發言,無效。
註︰在看板使用者遵守該項前提下
組務板針對尚未結案之文章原則上不做鎖文處理。
#8 為了增進申訴案的執行效率,申訴者於組務板申訴後
請寄信通知看板板主或被申訴者。
另外,由於已有告知被申訴者的動作
被申訴者必須在七天內做出答辯的動作,違者將對被申訴者作出警告
被申訴者若因故無法按時回應,請先行至組務板告知。
#9 欲提罷免者,請附帶資料證據,於組務板提出,再行提出罷免連署,違者不受理。
流程如下:
使用者認為板主不適任,須先至各小組組務板發表申請罷免文章
無小組組務板者則須至群組務板發表申請罷免文章

申請者須通知欲罷免之板主至組務板說明 如該板主逾期未至組務板答覆

板主應於組務規定時間內至組務板答覆 則記警告一隻
情節嚴重者得以直接免職

板主答覆完後,申請者再於連署板中發表罷免連署
連署的有效票數須達25票

如有效票數達25票,組務方能受理罷免申請
有效票數達25票並不代表罷免通過,請各位使用者注意

其後將罷免連署文章轉錄至組務板
如經組務判斷該位板主不適任,得以拔除該名板主職位
以上皆須通知當事人到案關切,且不可使用分身帳號,亦不可先提罷免再申訴。
違者不受理;若不依組規行事。視情形論處。
註:本組雖無規定罷免連署需轉錄至該看板,但轉錄者板主不得無故刪除。
#10 遭站方或組內列為不受歡迎之使用者,提出申訴或罷免案無效。
#11 其他群組規定、判例、特殊案件之處理或可參考
但是否沿用由本組小組長或群組長認定之。
五、看板試閱辦法
1.試閱期之實行總則
若組務判定使用者欲申請之看板,為須長期觀察後方能確定看板走向之看板
得以給予一至三個月之試閱期,藉以觀察看板走向是否符合開板時之目的與期望。
2.試閱期中之看板相關事項
#1 尚在試閱期之看板並非為正式看板,板主亦非正式板主。
#2 承上,因此新增板主條例不適用於試閱期中之看板
倘若有特殊原因而必須進行板主交接,需至該組之組務板進行說明
如無組務板的小組則至群組務板進行說明,屆時交由各小組務處理
若該看板於試閱期中發生重大事故,如板主違規而遭免職,該看板以關板處理。
3.試閱看板評定流程與標準
組務開板時將給予明確試閱截止日期,請試閱看板板主於截止日期後七日內
主動至所屬小組組務板提交以下資料:
#1 看板申請原因或開板期望主文 (必要)
#2 板主針對該看板討論內容與方向所撰述文章一至三篇 (必要)
a.綜合性質討論看板,請提供開板板主發表之優質文章
b.單一、跨越不同媒體平台之大型企劃作品(如IM@S)或作者
請提供開板板主撰寫之看板介紹文
#3 看板中符合開板期望之優質文章三至五篇 (必要)
#4 自評看板討論情況是否符合原始開板期望,該項請務必詳細說明 (必要)
#5 未來需要修正的看板方向或期望?
#6 其它可供參考之資料
#7 所屬群組小組長額外要求答覆之內容
※註1:七日內未提交資料之看板,將暫時以隱板或唯讀處理
※註2:文章不需轉貼全文,提供連結即可
試閱期後之處理
#1 若於試閱期結束,並經組務評定後,認定該看板符合開板期望時
則由組務於組務板以及該看板發文公告後,該看板方為正式看板。
#2 若經組務評定後,認定該看板之成效不彰,或未符合開板期望時
請板主於所屬組務板提出改善方向大綱(細則請於改善期後提出)
組務原則上會給予一至三個月的試閱修正期,待修正期後再次評定
修正期評定標準同試閱期評定標準,若因看板特殊性需要增加標準會於公告中說明
#3 若評定結果公告後七日內未提出改善方向,或改善期情況不佳
則由組務判定該看板應搬遷至適當之小組,或以終止試閱並關閉處理。
4.試閱期看板廢板細則
由於站規所定義之廢板權為「刪除」而非「唯讀」
但本組認為刪除看板並非一體適用
因此試閱未過之看板,本組原則上採取「唯讀保留資料不刪除」的方式。
相關廢板程序如下:
小組長組務板公告最終試閱結果 → 板主答辯 → 小組長組務板公告廢板 →
至群組務申請廢板 → 群組務同意後向站方申請唯讀 →
小組長於該看板公告廢板 → 站方設置唯讀後移入C_Memory留存
※若申請唯讀中有亂板情況,組務得依照板務處理權暫時提高發文權限。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5-03-08 00:29:00
組長沒出聲,就公然當皇帝恣意妄為,違反組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