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組規意見徵詢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0:43:29
要制定群組規定,首先要看『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站規賦予群組什麼權力,群組才有權力制定相關規定、
標準、程序。
舉例來說:
1.看板試閱的規定
開版權屬於小組長,群組規定制定任何有關開版的的標準、辦法
、程序、規定,都是侵犯小組長的開版權,都是越權。
2.板主罷免相關流程的規定
板主任免權屬於小組長,群組規定制定任何有關版主任命、免職
的標準、辦法、程序、規定,都是侵犯小組長的版主任免權,都
是越權。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1:43:00
#1OEWB8qE (BoardCourt)四、關於本案的處理(1)關於試閱看板通過與否的規則、以及其他組規請群組長於一週內於本板提出具體辦法,C. 修正各項限制使用者權利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本案中的試閱看板規定)使各級管理者與使用者有客觀的標準可供遵循。站長要求「群組長修正」,不是「群組長督促小組長修正」也不是要求群組長廢相關規定並督促小組長訂定相關規定至於群組規要賦予小組長多大的權力,那就是群組長的權限站規的解釋權在站長,要求群組長廢除相關規定的依據和權力,是否應該先去向站長問清楚再來要求,這樣比較合理一點?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2:28:00
我有去問了....個人認為版務站長這樣說明,只能說版務站長不清楚開版權屬於小組長,廢版權才是群組長。站規解釋權的確在站長,但是亂解釋的時候,會造成整個站的混亂。不過從整件事來看,上至版務站長、群組,下至小組長,都搞不清楚什麼是開版權,開版權是誰的。否則,不會在這裡亂彈琴,在群組討論如何制定開版的規定.在群組應該討論的是如何去監督、協助各小組長制定開版的規定、標準、程序等....而不是直接由群組長制定。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01:00
所以源頭還是站長那邊出問題,源頭沒解決則問題還是存在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3:02:00
所以,你也同意是問題嘛....群組長應該再與版務站長釐清關於開版的權責問題,群組長若連這都沒感覺到是問題,那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04:00
我不知道有無問題,因未如我一再說的站規解釋權在站長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3:05:00
就是代表真不清楚站規有規範開版權的規定。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05:00
如果還是有疑問,就只能請教法務或甚至是總監的見解了。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07:00
站長不僅有站規解釋權,更有制定/修改站規的權限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3:07:00
不懂什麼意思。站長可以把開版權改為群組長的權力,但沒改之前,白話文不要裝看不懂。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09:00
全站除了總監和站長會議,沒有其他監督站規制定/修改的機制了。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3:10:00
在還沒有站長進一步的解釋之前,就問你好了,你認為有問題嗎?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10:00
雖然一般狀況強調小組/群組自治,但目前狀況引起使用者重大疑慮,應該不在是一般狀況,而是緊急狀況了吧?在此情況下,群組長/站長應有權介入處理一切相關問題不過有點離題了,所以不再回應。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3:12:00
會造成緊急狀況,就是一般狀況亂搞,要解決緊急狀況,就是要把一般、正常的規定制定好,而不是以亂搞對付亂搞。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2-04 13:14:00
現任總監是okcool,如果覺得站長處理有問題,可以直接寫信去問總監,站長歸他管。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4 13:15:00
個人覺得版務站長還算是開明理性的好站長,這問題可能是一時不察,或是用詞不夠嚴謹,等版務站長再做進一步說明再說。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6-12-05 11:44:00
等等,與其問使用者不如問站長層級?而且這個解釋方向有個問題:若開板權屬於小組長,要如何限制造成本次事件源頭的濫權?又,若群組/小組權限如你所解釋,那麼本次事件顯然A:群組/小組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B他們知道狀況但亂搞最後請教一下,您是?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5 14:18:00
廢版(組)權屬於群組長,請問如何避免群組長濫權?由板務站長替群組長制定相關規定?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6-12-05 14:53:00
理解你的問題在哪了,小組長有決定權,這是一個命題,但不代表其相等於決定的流程(另一個命題)突破(?)一點講,由群組或小組發起討論應該也可以那重點應該是,監督這一環由群組執行是沒有問題的,可是決策流程則不必然由小組唯一全權制定。這部分可能需要多位站務層級解釋一下"分層自治"的概念?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6 00:34:00
站規規定開版權屬於小組長,不是群組長與小組長共有。依據站規,開版權唯一的擁有層級,就是小組長,如果不是小組長全權制定,請問還有誰站規賦予的開版權?小組長全權制定,請問還有誰有站規賦予的開版權?=>修正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6-12-06 10:38:00
有權不等於連流程都可以自己來吧? 這是兩個命題。就像法院可以審判,但法律來自立法院。站規中關於組長開板權寫的是"有權決定"而不是"有權制定"而且還有組規跟群組規的位階差異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6 13:38:00
開版權沒權制定?那沒有開版權的,更沒權制定了....站規有把開版權分為決定權跟制定權嗎?站規有明定你所謂的『開版制定權』跟把這權力給誰嗎?版務站長為了規避開版權屬小組長,解釋看板試閱不是開版,你又為了規避開版權屬於小組長,把決定不等於制定?不能制定,又如何決定?乾脆說試閱看板只是群組長試爽的,永遠都不會開版。所以,不關擁有開版權小組長的事情。那麼大家就可以在這裡開心地討論如何制定一個永遠不會開版的試閱看板的規定了。從另一個角度來談群組長的『廢組及廢版權』,若照這邏輯,豈不是要站長親自替群組長制定廢版、廢組的規定、標準或辦法了?你認為站長監督群組長,就是要站長替群組長制定廢版(組)的規定嗎?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6-12-06 18:55:00
不太理解為何你一定要把開板權排他到只有小組長可以?規則沒有寫明的部分可以深究再考慮要不要擴大解釋,前面也舉了法院跟立法院的例子,法院不能制定法律,妨礙法院判決了嗎? 何況,這次事件就展示了小組長獨斷握有開板權的問題。至於站長要不要制訂規則限定群組長權力?我覺得要。PTT本身就已經很缺monitor's monitor,沒有在明知有問題還放任問題存在的理由。另外,開廢板為什麼會分屬於兩個層級? 這就是一種權力制橫。而且決定權怎麼可能會等於規則制定權啊...?我是覺得你了解一下這次事件為什麼會鬧到這樣會比較完整最後還是很想問一下? 您是? 為何可以定義越權是什麼?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12-06 22:10:00
不太理解為何你一定要把開板權排他到只有小組長可以?因為站規說開版權只有小組長有,不太理解你為何會問這種查站規就知道的問題....站規也沒說我有開版權,我可以來制定如何開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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