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ice0220) 請至組務板回覆本人之申訴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1:55:24
看您的口氣來者不善 那我也就不跟您客氣了
虧您思考了一天然後又花了7頁打了這麼長一篇
結果還是沒回答我簡單的一個問題
您不敢回答您迴避回答的一個問題
具體提出該文章到底何處引戰
※ 引述《rice0220 (Killmot)》之銘言:
: 就結論來說
: 你要申訴成功的兩個條件
: 1.自身以態度證明你的心得是純分享,無違規之犯意。
: 2.誘導我做不出舉證,或是針對我的舉證找痛點打強化自已的無犯意。
您開宗明義這兩個條件就已經是錯誤的了
所謂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有爭議時 兩造都會主張 對方必須負舉證責任
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
但不知道您有沒有聽過"無罪推定原則"
沒有的話可以去google
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
因此板主~也就是擁有權力的一方
應負責收集足夠的可靠證據,以證明被告在事實上的確有罪
而不是先把你關起來 你若證明你沒罪我才放你
因為板友~是權力上弱勢的老百姓
由於權力關係的不對等 司法制度必須要保護老百姓
所以你的1.跟2.其實是同一件事
沒有什麼我以自身態度證明 我事後講什麼並無意義
我的文章已經在那裡了 有沒有哪一句哪一段挑釁罵人 您自己看
我也不用誘導您什麼
舉出來文章到底哪裡有問題
本來就是您動用水桶這個權力時 所應負的義務
而當我請教您細節時 您卻拒絕回答
這叫身為權力者的傲慢
"反正你已經在水桶裡了 奈我何"
: 對於道貌岸然的義正嚴詞我沒甚麼意見,只不過對我來說這個層級太低了點。
: 我要做的,只要做好整體版務&版況的完整說明
: 將整體問題引導到我與版友審核的部分,我想你大概就沒有勝算
有聽過中世紀獵女巫的故事嗎
村民都認為必須死 領主也從善如流 大家開心
女巫上火刑前 有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嗎 沒有
"大家都認為這樣 我也覺得是這樣 所以不會錯的"
封建社會發生過許多荒謬的事
現在是法治社會了 請不要再搞這套好嗎
有罪無罪 證據說話ok?
: 你應該會這麼說
: "我對於此回應不服,我文章裡僅有分享之意圖,請rice0220提出任何違規的片段"
: 或是激將法
: "你就是提不出我文章的問題點才這麼說,如果文章真有問題我願意負責"...之類的
: 但在我說明之後,這些話大概就跟
: 抓到殺人現行犯後,犯人抗辯說請證明我如何殺人,否則我是無罪的一樣無異義
您這個例子有點奇怪 都當場抓到"現行犯"了 怎麼可能無法證明
鑑識人員絕對會採集現場跡證去證明人是他殺的
事實上法官要定人罪的確需要積極證據的 好比說:人證、物證
您無法舉出本人之文章何處違規 就好比沒有物證
假設今天檢察官無法起出 監視影帶、血衣、凶器、指紋…之類的物證
要在法庭之上宣判殺人罪 您想有可能嗎
就算我空手打死人沒有凶器 我身上也能採集到死者皮屑
不然死了一個人 我剛好站在他旁邊 就一定是我殺的嗎
有啦 連續劇都這樣演的來陷害人
要被告證明自己沒有罪 不然就是有罪
這個見解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真神奇
: 其實現況已經接近如此,原本打算懶得理你
: 既然我一時興起,你也樂在其中...我就陪你玩玩吧
: 看到這邊
: 你大概在想,屁話一堆,講重點吧孩子。
: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31:00
光是標題連用四個 [Duel][問題][討論][閒聊] 破壞板上分類就相當有問題了吧?而且一開始還沒加Duel標題,板友指正後也不按板規更正... 此點難道不算亂板?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39:00
首先 您可能搞錯了 我從一開始就有[Duel]的分類我的標題及內文未做過任何修改 有紀錄可查證當然我們身為板友沒有那個權限查詢 但板主有第二 henry1234562板主在公告 #1OrFDA4G 提到"只要你文章開頭是 [Duel] 你後面打什麼我都接受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42:00
那更奇妙了,板友指正後不修正成符合板規的標題不就是亂板嗎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43:00
你愛放幾個分類都行"護主心切值得嘉勉 但有勇無謀 下去吧 ^^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44:00
你這種回法難怪大家都開噓...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46:00
您胡亂指控 講錯了也不道歉 也難怪...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3-31 23:49:00
我沒有胡亂指控喔,是該文的板友認真給了標籤修正建議而我在這邊也給建議,告知您在大多數板友看來,鑽板規小漏洞的這種做法很亂板,但您不接受,我也無可奈何
作者: McHamburger (MyHamburger)   2017-03-31 23:57:00
您的錯誤指控至少有2點:1.一開始沒加Duel標題 事實有紀錄可查2.不按板規更正 h板主曾公告"你愛放幾個分分類都行"您是意指h板主教導大家鑽板規小漏洞嗎?這樣的話 這指控可不是針對本人 是板主啊本人認為h板主管板盡心盡力 不容您如此汙衊請問您還有其他事證嗎 不然我的回應到此為止本人雖不在意 但希望您能向h板主道歉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7-04-01 00:10:00
你就繼續講吧... 我對h板主無意見,對你鑽漏洞有意見but我只是板友所以就看組長跟板主如何裁決了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4-01 00:11:00
聽說本板沒有禁止非當事人推文建議看一下使用者條款第5、7、8條簡言之,刻意發表「故意違背社會通念之言論」便是引戰
作者: mika2006 (兩千零六)   2017-04-01 18:56:00
水桶條件是版主認定引戰,並不是文章本意是否引戰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7-04-14 21:20:00
建議你下次自己選當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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