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個人幾個小建議

作者: 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   2021-03-16 20:30:43
1 檢舉文出來後,板主底下推文已通知(於判決前),同時m文
作好通知被檢舉人的義務,一些很簡單的能秒判違規的也別忘了通知啦..
希望此條能直接修改BM板規,給自己督促一下
A-1-3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應M文保留文章並於判決前去信告知被檢舉人,
請被檢舉人至C_ChatBM板回文或推文答辯,檢舉人亦可回文或推文反駁。
2 給U板,沒事 新來的被電一下很正常
(1) 已通知完要m文別忘..
(2) 最後無違規的要結案 外面要s
(3) 違規確定的要等發水桶才結案
(4) 檢舉文不符程序才不受理
3 規範板主14天內需進行判決,3天內給申訴回復,直接納入板規
板規規範板友,也同時約束板主,給予板主權力的同時也須應盡義務
板友檢舉要14天內,申訴要3天內,然後板主自己拖N年?
拖到板友上訴的時間都過了還沒回?
去小組上訴或檢舉失職又要先和板主溝通,然後又N年再回?
太誇張了吧,剛上任三把火,給自己也一點責任好嗎
(也順便幫你們督促某A可以趕快判決不好嗎XD)
4 #1WK875uQ (C_ChatBM)
這篇很帥,可惜
4-5 〔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只要噴到現實中只要有存在的群體就能夠被檢舉了
所以像是 「愛滋甲都是畜牲」這樣是不行的
建議直接推翻前板主的判例,認定「廚」字非人身攻擊比較快
(記得這不像肥宅是組長認定,是前板主的判例吧?)
然後身為反支大將軍的我誠摯建議
「支那人只是長的像是人類的畜牲,並非現實中存在之『人物』」
用這樣的說法,就能夠解禁支那賤畜等字眼了,請認真考慮
5 4-9
4-9 〔十八禁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含十八禁內容者,處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5 4-7 4-9 等一堆沒有明定標準的規則板主本來就可以自由心證吧,
之前連4-4這種理論上客觀的規則都有各版主不同意見不同標準了
現在u板公開表達他的標準不好嗎?
也沒有違反4-9上面的哪條阿(因為根本沒訂死阿)
當然板主群內可以先討論,但直接公開叫u板私下講,彷彿想趕緊叫u板收回意見
這觀感超級噁心耶
z板也公開講你的標準,並認為u板的標準不好不就好了?
有什麼不能公開講的?
真的有要統一標準的話
那麼4-4已經月經N年了也沒個共同標準嘛,也一堆板規各版主標準不同阿
不違反板規之下,各版主有不同標準本來就很正常吧,急著壓下來幹嘛?
ZooseWu前面提的那篇
的確有很多細節新版主還不會,所已可能判錯,所以可能需要花時間討論
那公開討論也沒差吧?
判錯了 連r板刪自己留言說再想想,改判之類都一堆紀錄了
u板新手判錯,被嘴一下再改判不就好了
滿支持公開在BM分享自己的想法啦
r u z三個板主們加油
雖然包括我 其他BM板常客也會繼續噴就是
但還是希望不要像前朝一下每個都拖到小組板那邊才講自己意見
這邊能拖就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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