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板主可以先討論在公布判決標準

作者: ZooseWu (N5)   2021-03-16 19:23:38
→ zouelephant: 我覺得這個議題應在板主間取得共識36.230.72.8 03/16 17:48
→ zouelephant: 較好,還請u板主至隱板討論36.230.72.8 03/16 17:48
推 WuhanWinnie: 板主不是每個獨立判決????? 111.71.14.49 03/16 17:50
我覺得每個版主都是獨立判決的
並且板主之間對審判的標準都不同也沒有問題
就現況而言 許多同樣判違規/無違規的案件
上訴到小組層級的時候 板主在解釋判決的理由也時常能見到不同的情況
但是我認為事先在隱板討論還是比較好的 理由如下
1.可能會思考不周
有時候判決的原因並不只是單純以板規的文字去做解釋
以4-9為例 判決的時候應該要同時考慮C洽為輔導級看板
和裡洽限制級看板的規範是不同的
你說這規範不就擺好看的而已不是嗎?並不是
這是要在看板設定的( 8 - 允許 未滿十八歲進入)
並且會根據你設定的個人資料限制你能不能進去
(https://www.ptt.cc/bbs/PttNewhand/M.1444317029.A.954.html)
然後最近同樣小組的kodomo板才因為18禁違規被爆破過一次
(#1T9CM4aO #1TAECUTB (C_GenreBoard))
我想站方及組方對18禁違規有更嚴格的審視標準我覺得並不為過
畢竟如果因為色情圖片而出事倒楣的是整個PTT 而不是那個貼圖的人
我不清楚u板主在判決及解釋板規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這些東西
但是解釋判決標準時應該要精確地解釋標準以及其理由
我們任何人都無法保證我們永遠不會考慮不周
先和其他人討論就比較能避免這類的問題
2.對板規的理解可能不夠
許多板規其實有很多細節
許多人在剛看板規的時候其實並不一定能正確的理解其含義
以4-5為例 4-5主要有兩種違規情形
1.對個人的人身攻擊 須經當事人親自檢舉才行 有三個要件
2.對現實存在的群體的人身攻擊 有兩個要件
看起來很普通 但是其實有很多不符合要件的檢舉
例如:
阿克西斯教徒都肥宅啦(非現實之群體)
支那人正常發揮(沒有人身攻擊)
尾田就根本就是智障(需要尾田親自檢舉)
這些細節並不是全部都直接看板規就能一下子就明白的
更別說2-2-4說板主有判定違規與否之獨立裁量權
但是4-4僅規定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 沒有規定發文的內容
那板主到底可不可以依據文章內容決定有沒有4-4違規?
發了許多充滿討論的情報文跟發了一堆討噓文判決標準該不該一樣?
前j版主選擇看內容 a版主選擇不看 r版主本來看後來認為應該不看
我認為和其他版主討論判決的標準以及理由
有助於幫助自己對版規有更深入的了解
在解釋自己的判決理由及原因時也能更周全
3.看板歷史
像是金庸、哈利波特自動給過 剩下的需要有ACG點才能討論
你可以說這什麼鬼標準 什麼鬼東西
但是這些就是C洽隨著時間發展板友共同認定的潛規則
大家覺得應該這樣認定比較好
或是廚 豚 肥宅之類的禁詞
C洽有許多甚至根本沒列入板規類似潛規則的東西
所有東西可能都有討論記錄過 但是分散在板務/小組板各區難以尋找
這些東西如果不和其他版主討論
有時候自己根本不知道有這一類的東西
或是只知道有其潛規則 但是不知道理由
這樣一味地否定可能只會造成更大的漏洞或是激起更大的反彈
我覺得跟其他人討論有助於理解這些看板歷史
也能更好的決定該如何處理 看是要遵守/改變還是廢除
綜上所述
我覺得版主不一定要在板規的判決標準上獲得一個統一的共識
但是跟其他版主討論之後
理解其他人對板規的理解以及判決理由
然後再思考自己想要如何判 又是為什麼這麼判
最後再跟大家解釋說明自己的判決標準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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