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選務提問事宜

作者: Ikaros2601 (洗盡鉛華)   2020-09-05 22:29:29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直接進入正題:
: 依循 #1VKX4Ta- (C_ChatBM) 之授權,在此提起綜合性詰問。
: 觀諸各位的政見後,提問如下:
: 一、據我所知,各位均曾在邊緣板發言過,而且給予的印象都不是很好(從投票開始公

:   中可見,如:「邊版那群真的別再來弄亂這裡」、「邊板說實在的很難融入」之類

:   發言用詞,不在少數),且經個人觀察,板務處理(違規判定)有些許延宕之疑慮

:   因此想請教各位參選人,畢竟在接替 Katsuyuki118 原任板主離任後所留下的空缺

:   ,變成需要「3:1」或「4:0」,方得判定事實之成立,各位敢保證不會出現處理上

:   延誤嗎?
我只是邊板的偷看仔= =
聽說當板主要去那邊報到最近才比較常去而已
至於我能不能保證板務上之處理不會延宕
只能說口說無憑
而我平常對於違規檢舉的效率或許能提供些答案
: 二、主要針對 #1VHu_JCT (C_Chat) 內容有疑問:
:   正如 jschenlemn 板主於 #1VIAIpHC (C_ChatBM) 提的看法、dragon803 板主另外

:   #1VJHKZh7 (C_ChatBM) 的看法,以回覆小組在#1VGe4Xog (C_GenreBoard) 中的「

:   回重審」判決要求中可見,對於 4-10 第Ⅰ款第一目是否應包括「浮水印出現盜版

:   介」的判斷,與 Ikaros2601 參選人的理念明顯有衝突。
:   因此想請教一下,假若您真的成功當選,將如何與其他具同等位階且共事之板主解

:   這個「衝突」?
依#1VGe4Xog (C_GenreBoard)公告所示:
2.C_Chat板規之解釋以板主群之公告為準
而西洽板規2-2:
Ⅲ 板主須依板規行政,各板主得獨立行政。若板主無法獨立決定,應經板務會議決定之

Ⅳ 板主有判定違規與否之獨立裁量權,須經板務會議討論者,依其規定。
我想應該可以解釋成各板主對於板規之解釋有一定裁量範圍
在上級直接指示的情形之外
各版主能自主決定板規解釋的寬嚴
在此情況下
如果我上任將按照我政見所述之標準來判定違規與否
不過對於板規4-10之解釋
J、D版主於#1VIAIpHC (C_ChatBM)、#1VJHKZh7 (C_ChatBM)都有做出一定表態與解釋
為使版主群對於違規判定的意見趨於一致
我有考慮做出一部分的讓步(盜版漢化組的浮水印)
但直接標明盜版網站名稱or盜版網站網址之浮水印我還是會傾向判定違規
而板上多數判決都是依循多數決判案
與我意見相左的版主至少有2位以上
我想在類似違規的情形還是將會與目前狀況相近
: 三、根據 mousepad 板務站長於 #1Nj1ofED (BoardCourt) 的解釋:
:   「板主的『板主申請權』及其『確保所有板主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精神,在選

:    機制下,主要體現在『向小組長申請自己制定的選舉規則下選出的人選』。板主

:    定的選舉規則,一方面是用來保障現任板主,讓選出的人可以有效溝通、一起合

:    ;另一方面,也是規範現任板主,不能做超過『確保選出的人可以有效溝通、一

:    合作』之外的過度限制。尤其,本站並沒有規定板主產生一定要經由選舉,端由

:    任板主自行依照板風、與使用者的共識、以及可能負擔的政治責任,決定新板主

:    生方式。所以,一旦採用選舉模式,請板主群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性。」
:   因此,從各位的政見中可見,既然說需要在「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前提下,才

:   安然共事,請問各位將如何和平相處,避免「內訌」之情形發生?
長期的共事下一定會有或多或少的衝突
不過板主群如果能夠各安其份
或許能夠將發生衝突的機率降至最低
故我所能做的就是盡力將自己身為板主的任務做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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