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結案後改判之程序問題

作者: sysloljs (難取)   2020-04-17 16:45:39
其實這個問題去年就出現過了,不過現任板主群又出現同樣的問題,所以再提問一次。
為何這兩篇在s結案後可以直接於原檢舉文改判,且此二人並非經申訴改判。
#1UZRFTVF (C_ChatBM)
#1UZRSXDJ (C_ChatBM)
以下為j板主之於#1UZRFTVF (C_ChatBM)推文
推 jschenlemn: #1UcAR9Jt (C_Chat) 判決 220.129.228.230 04/17 02:59
推 jschenlemn: 經內部討論撤銷判決 45.85.91.15 04/17 11:47
→ jschenlemn: 改判4-10無違規結案 45.85.91.15 04/17 11:47
去年houseman小組長已有對這個問題大致解釋過了#1S_zd1fh (C_ChatBM)
為何現任板主群又出現同樣的問題
再來,去年j板主你於#1S_vcmzk (C_ChatBM)認為結案後改判該重新立案
以下節錄自#1S_vcmzk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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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q板主結案後又刪除推文改判,因沒有可參照的規範,並不是不行。
但我個人認為結案後要重新處理,應該要另立新案會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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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這次又認為不用另立新案,可直接於已結案的檢舉文改判?
請三位板主解釋結案後於原檢舉案改判之程序問題,以及爾後遇到同樣問題會怎麼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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