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TA27ntK (C_ChatBM)

作者: qxxrbull (XPEC)   2019-07-17 01:08:27
※ 引述《makinoyui (六花本命・六花王)》之銘言:
: 一、判決文章代碼
: #1TA27ntK (C_ChatBM)
: 二、申訴人ID
: makinoyui
: 三、申訴理由
: → NukAnah: 具體文字我記不清楚,但我刪除的推文應 114.32.117.151 07/12 19:44
: → NukAnah: 類似 114.32.117.151 07/12 19:44
: → NukAnah: 「真是充滿正能量,傳遞喜悅的文章呢! 114.32.117.151 07/12 19:44
: → NukAnah: 」 114.32.117.151 07/12 19:44
: → NukAnah: 明顯為與檢舉文無關之推文
: 本人記得推文不是單純只有這樣,還有包括「沒有違規疑慮」的看法 一如上述各位推文
: 洽友提出自己看法那般,本人也僅是提出對於此案的見解。
: 推 qxxrbull: B-1-1無違規 就該截圖尚不到標準 140.137.134.97 07/13 01:01
: 推 qxxrbull: 另有關未經同意刪除推文的違規事項 140.137.134.97 07/13 01:02
: 推 qxxrbull: 須被刪除者以該條文檢舉版主方得受理 140.137.134.97 07/13 01:02
: 推 qxxrbull: 一般情況版主不主動受理刪推文的違規 140.137.134.97 07/13 01:02
: → Xavy: 可是BM板就沒有刪推文的板規啊 1.164.20.141 07/13 01:07
: 推 qxxrbull: 這情形目前也就B-4可以規範 140.137.134.97 07/13 01:33
: 推 smart0eddie: 那那張圖能算同意刪推文嗎(?) 111.254.75.165 07/13 01:36
: 推 qxxrbull: 就我的看法是不行,畢竟不在同一篇文章150.116.177.198 07/13 02:01
: 推 qxxrbull: 中出現150.116.177.198 07/13 02:0
: 本人認為單就未經允許使用本人兩個月前的言論已是不妥,真正無法接受的是被檢舉者越
: 俎代庖、偽造文書,擅自謊稱本人名義的行為。 (被檢舉者所打「應本人要求刪除推文
: 」這句),此行為明顯是會造成板友間產生紛爭、破壞互信原則,更非常不尊重他人以及
: 模糊板規的一種行為。
: Q板主認為單就截圖不構成違規標準,但本人以為真正有問題的點在於擅自假冒他人授權
: 、越俎代庖、偽造文書的這個「行為」,已確有造成挑釁與引戰的事實,非常不尊重本人
: 、危害到本人的權益。因此希望兩位板主能夠說明對於此種「行為」板主是否仍維持無違
: 規的看法? 無論是此案或往後再次上演,板主們的態度仍是覺得沒有違規疑慮?
:
就內容所提到之"偽造文書",實際上的確是makinoyui在他文發出的推文。
故沒有偽造、變造makinoyui之發文的情形。
另外單就一張截圖即判定挑釁與引戰則有過於限制言論自由的問題。
另本次判決為B-1-1,因此該案的違規與否認定僅就NukAnah的發言為被檢舉之內容,
並不包含NukAnah將makinoyui的推文未經同意刪除的這個事項。
故本案就B-1-1此一項目,判定為無違規。
若對此項目判決不服,請依小組規定至上級有關單位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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