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3-5自刪免責條款

作者: linzero (【林】)   2019-05-30 00:28:17
※ 引述《coon182 (微笑小空空♥)》之銘言:
: 3-5當初設立的宗旨在於
: 當有人不小心發錯板或違反輕微板規時的免責條款
: 然而近日有大量疑似違反4-7引戰者利用3-5迴避
: 不但讓違規者變本加厲,還讓違規者造成民怨
: 也讓板主群在判決上無法對違規者執行水桶
: 因此本人建議
: 當發文者違反一個月以上等比較嚴重的板規而被檢舉時
: 不得因自刪文章而行使3-5免責權利
: 板主群必須將原文從資源回收桶撈出來至C_ChatBM進行判決
: 板主群亦不得因自刪而使用3-5判決無違規
: 至於怎麼修改內文就請板主群想想
剛去爬一下檢舉文
去找一下在底下推文裡有提到自刪的,或許有遺漏
共22篇
3月4篇
4月10篇
5月8篇(到目前有判決的有)
其中
有註明不論3-5,本就無違規3篇
刪了也被桶6篇
自刪無違規12篇
1篇沒刪但被桶,且因之前多篇自刪被加重
(但有刪的好像沒被檢舉?)
自刪無違規是有一半以上
但有的刪了也是會被桶
也不是搞踩線後自刪就會沒事
而且除非累犯,可能也不能說自刪的就是故意踩線
之前版主的判決就沒去爬了
印象也是有過3-5無違規的
比例就不知道了
這22篇裡有多次刪文的僅兩位
一位兩篇就算刪也皆被桶
一位先有一篇刪無違規,再一篇雖有刪文,但也判決不論3-5本身就並無違規
版主在一些判決中也有說明,累犯就不適用3-5
所以看來版主是以累犯為基準來處理判決
而目前看來也沒違反其原則
以累犯為依據是可以的
而要改以違規輕重當依據也是可以
但我認為當初3-5就是因可能有特殊情況,比方不小心之類的
可以讓人不直接就被桶,所以開3-5之門讓人有解脫之路
直接把這彈性拿掉可能有所不當
題外話
當初我也曾違規被桶
是沒想到要自刪
反正事情做了文發了就要承擔後果
但在申訴時也被說,我怎麼不自刪 XD
所以現在是刪也錯,不刪也自找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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