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3-5自刪免責條款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   2019-05-29 23:30:11
推 qxxrbull: 的確是可以考慮每個人像是四個月內僅能140.137.134.131 05/29 22:24
推 qxxrbull: 適用一次3-5條款140.137.134.131 05/29 22:24
推 qxxrbull: 期間內再有出現違規即無法適用3-5140.137.134.131 05/29 22:24
推 qxxrbull: 考量有些版友違規是因為APP操作錯誤140.137.134.131 05/29 22:25
推 qxxrbull: 或是誤發文,這條直接取消也未必是好的140.137.134.131 05/29 22:25
推 qxxrbull: 另外並非四個月內就一定可以用一次3-5140.137.134.131 05/29 22:26
推 qxxrbull: 主要還是得看版主的裁決140.137.134.131 05/29 22:26
推 qxxrbull: 情節嚴重縱使過往沒記錄一樣直接處理140.137.134.131 05/29 22:27
推 qxxrbull: 差不多這樣類似的規定140.137.134.131 05/29 22:27
其實這些事情單純就只是板主對3-5的看法
和執行上的原則
說真的板規沒規定那麼死
就只有說如果違規者再判決前修改使之無違規
板主"得",也就是可以選擇做也可以選擇不做,沒有強制性
"減輕或減免其處罰"代表可以把處罰改輕,甚至直接免除處罰
可是不代表無違規
沒有違規就不用處罰,你沒事減輕他幹嘛
這邊執行上其實是有瑕疵的,只是我一直沒戳出來
接下來討論q板主說的每個人幾個月可以用幾次3-5這件事情
其實板主自己判斷要不要放就可以
前面說過了板規3-5沒有強迫你放人
說真的放了只能說板主佛心,不放也沒話說
q板主也說過情節嚴重即使沒紀錄也直接處理
這其實都是板主自行判斷就可以,沒有規定一定要怎樣
可是你至少要知道為什麼放過這個抓那個
總是該給個理由說服其他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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