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4-5 4-6「主詞」改為「對象」

作者: keev (a)   2017-10-02 12:21:38
1. 有些句子沒有主詞,但攻擊的對象很明顯
例如:
噓 AVCSXFREQW: 蠢到沒藥醫
噓 VDSGREWRTR: 智障
明顯是攻擊原PO
2. 有些句子攻擊的對象是受詞而非主詞
例如:
噓 REVSTREWQR:最廢的人是你
主詞:最廢的人
動詞:是
受詞:你
基於以上兩點
4-5, 4-6的「主詞」應該改為「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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