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4-6 4-7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17-09-16 08:05:58
由於案子很多
我統一回文判決並且說出判決原因
#1Pk-wMhY (C_Chat) [ptt.cc] [公告]板規V15.3.0
裡面已經說了
"
由於本來板規就有追溯期的規定
但前w版主之前於修改板規沒有寫上去
而且長達五個月沒人發現
後與S板主討論後
在此期間的檢舉就沒有追溯期的限制
但是此公告時間後
所有檢舉還是有追溯期
請板友注意"
請下次檢舉前看一下公告
當然如果這篇檢舉文在我公告之前
我就不會看追溯期
#1Pf4RszO (C_Chat)
原文為8/29 檢舉時已經是9/16
據2-2 IX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1PfQk1Hw (C_Chat)
原文為8/30 檢舉時已經是9/16
據2-2 IX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1Pg4Gw6r (C_Chat)
原文為9/1 檢舉時已經是9/16
據2-2 IX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1PWAw7J4 (C_Chat)
原文為8/2 檢舉時已經是9/16
據2-2 IX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1PWQ__hO (C_Chat)
原文為8/2 檢舉時已經是9/16
據2-2 IX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1PSEg8Za (C_Chat)
原文為7/21 檢舉時已經是9/16
據2-2 IX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所以P板友所有檢舉皆不成立
如P板友對判決有疑慮
請循檢舉管道申訴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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