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補足及加重板規5-13罰則及成案方式

作者: mimi9126 (煩呀)   2017-04-08 11:21:11
原條文:
5-13 使用者於本板之發文內容禁止抄襲或擅改他人之創作。
違反本條者警告一次。
5-13-1 本條須經當事人檢舉後方成案,檢舉者需負舉證責任。
首先, 希洽板是一個 "討論創作作品" 為主題的看板, 抄襲/擅改甚至盜用
他人創作的行為, 除了侵犯著作權, 且將嚴重打擊創作者的動力
再者, 5-13-1的存在意義, 個人理解是為了避免實際上的創作反被他人無端
檢舉, 因此需要次子項目來規範, 但若被盜用/抄襲的作品是外國創作者, 反
而陷入明知是盜用卻無法可檢舉的窘境, 對創作者的保護卻變成漏洞
個人認為希洽板是一個必須維護良好創作風氣的討論區, 理應補足此條規定
的範圍(盜用/冒用)、成案方式以及加重罰則
但在一個創作者養成的過程中, 勢必會需要一些模仿/臨摹/參考的過程, 且
將這些成果分享給他人來得到回饋, 可使自身能力進步速度加快, 故要避免
規定過嚴, 扼殺新創作者的養成
因此建議如下:
1. 將盜用/冒用納入禁止的範圍
2. 發表作品時, 假使有參考資料, 應當誠實描述對象作品及參考的層級
仿畫/臨摹就不能說原創, 使用已知作品的世界觀/人設就要說明是二次創
作, 複製貼上/影像處理, 不可說是臨摹甚至是自己畫的
3. 增加檢舉的成案途徑, 若被侵權的作品為大眾已知的作品, 則可由第三人
舉證檢舉成案, 不需當事人親自出面
又, 若被侵權作品並非大眾已知作品, 但創作者非ptt或希洽板使用者時,
可授權第三人代為檢舉
4. 加重此條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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