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5-6-1

作者: yam276 ('_')   2017-04-07 23:44:34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我這邊講我的判定法
:
:我判定引戰的依據是
:"複製一張圖片,卻聲稱是自己的創作,被指正後仍然聲稱是臨摹而不是複製"
:這個行為
:
:依照現存的證據,也就是使用者發表的圖片以及被提出的原圖判定
:我認定該圖是經由複製而得到的
: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圖片的確是使用者自行製作而非複製
:以上行為就不成立,也不會判決引戰
:
:至於其他板主怎麼判,就要看他們怎麼處理了
我想請問houseman1104板主:
"複製一張圖片,卻聲稱是自己的創作,被指正後仍然聲稱是臨摹而不是複製"
這個行為為何是引戰?
一般來說 引戰都會有一個明確的目標
以可能會激怒該目標的言行來試圖引起爭議
板規也寫了: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請問該板友的行為符合紅字這三條嗎?
而且對於不明確、有爭議內容 板主大可以5-6-1第一條先S該文
如果該文作者繼續無視警告再行處理
但是該板友已經刪文
也代表他自己也是對於本身文章內容"有爭議"這點有所理解
故刪文避免爭議擴大
然而 板主僅憑著5-6-1的自由心證條款來判定引戰
這是否有所不恰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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