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XFarter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7-31 23:53:49
PartA: 個人資料與政見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登入次數 3384 次 / 0 退文
2.可處理板務時間

原則上逛板都是用手機、
管理版務應該才會開 term.ptt.cc 來看
若非特定現實因素,會以一週至少兩次為目標
且剛好進入不方便查板時期會跟同事告知
3.參選原因及目的
主要還是希望不要為了「秩序」
而讓板規的 1-2-1 總是被 1-2-2 的精神跨過去
畢竟限制在公開場所的人身討論自由是件很嚴重的事
遑論我們是學術網路底下的用戶(即便很多擦邊球行為)
4.對於希洽板風的看法
我覺得比起「乾淨」的西恰
還是有一點亂、但盡可能讓每一個人住的舒服的西恰
會比較好。
5.未來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1. 盡量保障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但同時會在惡意亂板、政治宣傳、人身攻擊等取出平衡。
但我對人身攻擊和惡意亂板標準會相對嚴格,
誠如我所說的,我會以保障每一個人的言論自由為優先
(無論是可能有罵的人跟覺得自己被罵的人)
因此我在版友觸法時,
援引 3-5 的板規頻率應該會相當高,
甚至可能會有 (基於我個人的單一違規票的權限下)
會在非情節重大的情形下
產生有類似「預判」的狀況(告知我目前認為你有觸法),
來給予被檢舉的版友一定時間的修正空間,
只要時間內滿足,在我這裡至少會得到無違規票以上的對待。
2. 檢討 3-6 累犯制度,尤其是面對不同屆版務標準不一的狀況下,
我真的不想再過幾年以後誰碰到板規誰就至少吃二犯以上,
一來失去比例原則,二來是會更加限縮 1-2-1 的精神
3. 建立 4-5、4-7、4-11 的判例與說明(opt.)
這一點可能比較難,因為這非常吃版務的語意理解
不過在我上述的第一點政見的背景下,
當我面對有答辯 "
且「我覺得你違規」的時候,
我會盡量用邏輯、減少心證的方式表達我的判點
盡量不要讓你我都走到申訴跟上訴的步驟
4. 明確化 4-15 商業宣傳定義、甚至改變定義,
這點應該不用多言,
差一點我們的阿蓮就要被轟進永桶了
實際上本來就難以明確區分「個人粉絲自發性分享」
與「具備對價關係、營利性質的商業廣告」。
不過這一項的精神就我目前的理解
是防止機器人交易廣告,
因此會朝這個方向去修正,並且跟版友交流。
但保障板友和創作者分享喜悅的自由絕對是最大的精神。
PartB: 板務判定標準
1.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5【人身攻擊違規】的認定標準
a. 語境與意圖:
該言論是針對特定議題的合理批評,
還是脫離議題,純粹為了貶損、羞辱對方?
b. 用詞的攻擊性:
詞彙本身是否在社會通念上具有強烈的貶義與侮辱性?
c. **是否構成標籤化攻擊**:
是否試圖以對方過往的言行或身份,對其進行標籤化,
藉此在無關的討論中貶低其發言價值?
上述三點都是在 4-5 非常常出現版務跟版友理解不一致的爭點。
尤其在第二第三點
是最容易產生「明明已經在含血噴人了卻沒進桶」的點
我可以簡單舉例這些我不會判 4-5:
- 對作品或行為的強烈批評:
「我覺得這款遊戲的劇情跟垃圾一樣」、
「這種護航的言論我無法接受」。
在沒有特殊語境的狀況下,
這些是針對「客體」的負面評價,而非針對「人」。
- 中性或無攻擊意圖的代稱:
「原又贏」、「又在血流成河了」「我要幹她(動漫人物)」。
這些是板上已形成共識的迷因式用法,缺乏攻擊意圖。
2.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的認定標準
a. 模式性:
是否在不同文章中,反覆使用相似的攻擊性言論,
挑起特定群體間的對立?
(如在不同文章攻擊 MyGO 豚、V 豚甚至滾回專板)
但如果是針對特定動漫侮辱性標籤討論則不在此限。
b. 用詞極端性:是否使用極端對立的詞彙,意圖激化矛盾?
c. 離題引戰:是否在一個主題 A 的討論中,
刻意引入無關但極具爭議的主題 B,
意圖使討論失焦並轉為謾罵?
3.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11【政治文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如果"蔣中正"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 不違規:
在討論遊戲《返校》、《還願》或漫畫《來自清水的孩子》時,
提及「蔣中正」或其時代背景對作品氛圍、
劇情設定的影響及能被論證根屬性的合理延伸之 ACG 相關討論。
- 違規:在上述討論中,
延伸去談論「228 事件的政黨歷史責任歸屬」、
「轉型正義的功過」,
或藉此批評/讚揚當代任何政黨。
主體已從 ACG 轉移至現實政治辯論的狀態,
但仍然基於語境判定,
且由於 4-11 本來就有拘束回文的功能,
因此會盡量放寬、但不嚴重影響秩序為優先。
(2) 如果"立法院"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 不違規:討論「iWIN 事件」時,
提及法案在「立法院」的審議進度、
或特定委員對 ACG 產業的質詢內容。主體是 ACG 相關政策,
以及單純提立法院三個字、但語意判斷顯然沒有政治宣傳的意圖
- 違規:藉由討論 iWIN,
轉而攻擊「立法院」的議事效率、鬥毆行為,
或開始批評整個院會的藍綠白黨派鬥爭。
語境上可以判定主體及根屬已離題至國會亂象,
而非 ACG 政策影響本身。
(3) "中華民國法規"的討論常常會引發4-11違規。
怎麼樣提到法規的情形你會判違規?怎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 不違規:
- 討論「著作權法」如何影響二創同人誌的販售與灰色地帶。
- 討論「消費者保護法」是否能保障玩家在手遊抽卡時的權益。
- 討論「刑法」對於虛擬兒少色情的界定,
及其對 ACG 創作的影響。
只要討論聚焦於法規對 ACG 領域的「適用」與「影響」,
就屬於合理範疇。
- 基於動漫主題的衍生下,
剛好順口聊到台南的你家淹水你覺得超級不爽、
在這種語境下批評「政府」但不提及特定政黨的
合理身心抒發行為。
- 違規:
- 從「著作權法」的討論,
延伸到批評該法案的修法是某政黨的黑箱作業。
- 從「刑法」的討論,
延伸到主張廢除或支持死刑的個人政治理念。
當討論的重點從「法規如何影響 ACG」
變成「法規本身在特定政黨政治光譜上的對錯」時
即構成違規。
- 有模糊地帶的時候會有心證 + 3-5 + 合理討論作為緩衝
改過一下版面跟補足一下因太早送出跑掉的內容,
謝謝大家。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7-31 23:54:00
好耶!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2025-07-31 23:54:00
要轉到C_ChatBM喔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7-31 23:54:00
看到阿蓮被水蛇洞事件搞真的覺得還是試試看能不能幫忙比較好幹 我忘記怎麼轉文 等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7-31 23:55:00
哈哈 還好啦 其實也不用害怕 板主人夠多的話其實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2025-07-31 23:55:00
要轉到BM板才算報名完成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7-31 23:55:00
記得轉到C_ChatBM板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5-07-31 23:57:00
願意出來就推
作者: qaz556644 (~喬~)   2025-07-31 23:57:00
要不是4-15 吵架沒輸過可是會賴著不走呢
作者: tomalex (托馬列克斯)   2025-07-31 23:57:00
(′・ω・‵) 你們都在拚壓線喔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7-31 23:57:00
不過可以的話我覺得還是修正一下排版啦 這樣板友們閱讀你的理念也比較方便些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25-07-31 23:58:00
是怎樣?都趕在最後一天
作者: lyt5566 (無糖奶茶很難喝)   2025-07-31 23:58:00
勇者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7-31 23:58:00
勇者給推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25-07-31 23:59:00
壓線成功可以排一版呀 不然中間不好讀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00:00
總之報名成功了 我慢慢修 稍後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5-08-01 00:00:00
可以用六個信任投票嗎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8-01 00:01:00
從中間開始幾乎都沒有分段 建議分個幾個段落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02:00
我改我改 稍後RRR
作者: chaoni2472 (擅長睡覺的朋友)   2025-08-01 00:02:00
排版歪去,最好還是開電腦排一下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8-01 00:03:00
信任投票超爛,更容易被少數人掌控...
作者: anhsun (anhsun)   2025-08-01 00:06:00
這不是那個自以為很懂4-11 結果被桶的
作者: LouisTung (Liang)   2025-08-01 00:11:00
確實該投票了
作者: Xration (胤盛家ノ家庭事情)   2025-08-01 00:13:00
4-7最常見的還是版務見笑轉生氣 桶不了就用鬧版桶
作者: RuRu0421 (小美女)   2025-08-01 00:15:00
可以發我媽文嗎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8-01 00:16:00
論文哥來了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5-08-01 00:17:00
不喜歡:(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23:00
我的標準是可以啊 你愛發你媽文然後有辦法扯到 ACG 就行反正其他人不愛看會送你噓 愛看就送你推然後我自己是自認會明講我不開心啦 但看我歷史發文我覺得我在「損害他人權益」這點應該有表達足夠的反對所以就算我跟版友底下吵起來 我(如果是版務)也盡量不影響我在版務上的判準*我如果被開嘲諷不過我如果面對其他版友之間的互相嘲諷 我在4-5 4-7應該會盡量在不使用水桶的狀況下仲裁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32:00
你的3-6是要檢討什麼?那反過來碰到誰沒事要怎麼比例原則?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33:00
可能實務上會採用讓被檢舉方在 BM 文口頭說明「無意嘲諷甚至道歉之類的@pp1877 主要是 3-6 現在的累犯是沒辦法刷新的你採一次 4-9 十年後再採一次你還是二犯 比例儼然失衡如果上任的話應該會跟阿蓮和同事們認真討論和 3-7 之間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35:00
所以想跟當初3-7一樣改成有時限的是嗎?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35:00
的協作@pp1877 是的具體要多久我也不知道 可能會做一點判例研究以及當下時空的狀態 不過我個人意向上蠻希望是以半年為單位刷新啦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36:00
要這樣改沒啥不可以,但反過來碰到誰就沒事那不也是問題XD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36:00
不然以現在我們生活環境的狀態 大家很容易情緒上頭就進去不太懂 @pp1877 大大指的「碰到誰就沒事」是什麼意思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37:00
"尤其是面對不同屆版務標準不一的狀況下"你只檢討嚴格的?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38:00
還是我閱讀上漏掉什麼情報 幫指點一下 感謝沒有啦 不是只檢討嚴格的 標準不一沒有說哪一個時空特嚴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38:00
如果你講究比例原則的公平,那也不能只放過標準太嚴的嘛~喔?所以如果有哪屆你覺得明顯放水,那標準你不會苟同囉?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39:00
邏輯上是說「在不同屆版務標準不一的狀況下這個累犯制很可能惡化板規一致性的平衡」的意思抱歉 我真的在閱讀樓上大大的中文的主受詞對象有困難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42:00
我的意思是你3-7改有時限來平衡沒什麼問題,但這個平衡的意義你是只覺得曾有人太嚴格的標準不一才會讓你覺得該修?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43:00
我想修的是 3-6 而不是 3-7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43:00
有曾經你覺得歷屆板主太鬆才導致的問題讓你覺得該調整嗎?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44:00
這個平衡的意義不是因為「有人標準不一」而是因為它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44:00
講錯,3-6,不好意思。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47:00
跟板旨衝突我能理解,但你自己描述提到尤其是板主標準不一,所以我才會問你那你所謂認為每屆板主標準不同不是只是客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48:00
「尤其」的對象指的是「加劇不合理」而不是「它就是不合理的原因」,希望我的解釋你能理解XD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50:00
觀單純描述因為不可能都相同,你對於曾太鬆的有什麼想法?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50:00
再舉個例就是你「玩遊戲被打斷很不開心,尤其是你媽打斷你的時候」,重點是在「被打斷不開心」而不是「被你媽打斷」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51:00
你的比例原則想平衡的是只有以前犯點小錯不該被記太久嗎?以前犯過錯該被記得的卻沒被記到,這種的你覺得就無所謂?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0:54:00
對 因為如果真的犯到普世倫理的大錯 我們的板是有更上位的學術網路倫理規範還有在更上面的你我都略懂一點的刑法或民法而且本來就有 3-7 約束只想破壞西恰而不是想維持 1-2-1的人 本來在不牴觸 1-2-1 及 1-2-2 的狀況下就該給版友盡可能大的自由 板規是保護 1-2 精神的工具,而不是在檢討人的人格希望這樣的說明能讓你滿意XD 我是很希望保障"所有"人的權益 即便我有可能喜歡或不喜歡這個人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0:59:00
也不用讓我滿意啊?我只是很好奇你改3-6舉例尤其的背景,但重點根本不是那個,而該描述的應該是你後面提到的那些。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1:01:00
我是覺得我已經講得在我能力範圍內的清楚了啦然後「不用讓你滿意」跟「我想讓你滿意」是兩件事XD我是覺得你提出的疑義精神挺合理的 即便中文有一點難讀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1:03:00
"你想"那很好,希望之後當上這邊板主後還能維持這個想法。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1:03:00
嗯嗯 謝謝你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8-01 01:04:00
板主想認真當不好當 每個大板都一樣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8-01 01:17:00
這邊有個問題是:你有200篇有效文章嗎?
作者: AntiEntropy (詰襟の少年)   2025-08-01 01:19:00
看起來沒有耶,我現在才發現哈哈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1:19:00
arrenwu你也太早公開問這個了吧?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5-08-01 01:29:00
阿 這位參選人要先進桶了?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5-08-01 01:30:00
推論文王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8-01 01:31:00
我看 PTTWEB 是 201 篇的樣子 但我在 term PTT 查是 182這就尷尬了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8-01 01:32:00
組規需要200篇文章並沒有寫進徵選條件裡面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1:32:00
以前有效文章被刪除應該也不會扣吧?是因為有違規文章嗎?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8-01 01:33:00
條件是說願意遵循板規、站規和群組的板主規範
作者: AntiEntropy (詰襟の少年)   2025-08-01 01:33:00
也不可能扣那麼多吧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5-08-01 01:36:00
因為洽妹板之類的不紀文章數也被爬蟲網站算進去
作者: AntiEntropy (詰襟の少年)   2025-08-01 01:38:00
原來,謝謝解惑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5-08-01 01:40:00
喔對...不計文章數的板,這樣應該就差不多。
作者: chiuoerice04 (chiuoerice04)   2025-08-01 02:47:00
作者: JustSayori (莫妮卡是婊子)   2025-08-01 06:00:00
批評政府也屬於違規 呵呵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5-08-01 06:48:00
論文哥的真本事一定要讓大家都知道 支持了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5-08-01 07:21:00
不是出一張嘴就先推
作者: nahsnib (悟)   2025-08-01 07:26:00
:)
作者: DARUGU (用刀叉吃人肉)   2025-08-01 07:37:00
論文哥,期待判決寫的落落長
作者: k300plus (300plus)   2025-08-01 07:39:00
有印象的ID 看起來政見論述也是認真的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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