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smart0eddie

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   2025-07-31 23:22:02
1.個人帳號資料 (上站次數/退文數)
《ID暱稱》smart0eddie (smart0eddie) 《經濟狀況》普通
($9925)
《登入次數》513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310 篇 (退:0)
2.可處理板務時間
白天可判
晚上8~10點可用電腦處理
3.參選原因及目標
報名才可以對板規指指點點
4.對於希洽板風的看法
如1-2-2
"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
5.未來政見以及對於舉辦活動之看法
板規調整
(1)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同人產物(D)等之領域。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包含但不限於動畫(A)、漫畫(C)、遊戲(G)、小說(N)、
等二次元虛擬(V)相關之創作、產業,與衍生物等。
說明:
擴增ACG點範圍 (周邊與同人以衍生物論)
實質納入初音 VT等虛擬人物與創作項目
另現代小說與輕小說難以界定,一併放寬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內文無ACG點者,處水桶三天以上。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標題與內文無ACG點者,處水桶三天以上。
說明:
本來有包含標題 不知道哪一版被拿掉了
4-8 〔劇透違規〕
水桶天數累犯計算後額外加1天
文章標題違規改標題不刪文
說明:
常見大宗違規是周更連載
進去7天以後出來剛好碰到連載更新
可能馬上又違規
額外增加一天冷靜期錯開更新時間
另外違規文章多有討論熱烈的情況
應保留文章 僅標題加防雷
A-1-7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檢舉人不得再更動檢舉文中之標題與內文。
受理後編輯之內容恕不採納及受理。
A-1-7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檢舉人不得再更動檢舉文中之標題與內文。
受理後編輯之內容皆不具效力,不予採納及受理。
說明:
有人認為原條文沒有強制性禁止受理新內容
PartB: 板務判定標準
1.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5【人身攻擊違規】的認定標準
對人或群體採用負面用詞攻擊
對群體攻擊原則上只認當事群體檢舉
合乎事實不罰
例:
死刑犯該死 屬事實 不罰
死刑犯全家該吃屎 家屬未有定罪 若當事群體檢舉屬4-5違規
另針對個人攻擊之檢舉
檢舉當事人可於判決確定前要求撤銷
改判無違規
針對群體攻擊之檢舉
當事群體所有人可於判決確定前要求撤銷
改判無違規
2.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的認定標準
依板規與過往判例
私人恩怨 不公正採捧等
另外依群組判決
對他人或群體詛咒重大傷亡或是宣揚族群滅絕等言論將以4-7處理
例:
死刑犯全家該去死 詛咒他人傷亡 屬4-7違規
XX族群活該被塗砂 4-7
另針對個人恩怨之檢舉
檢舉當事人可於判決確定前要求撤銷
改判無違規
3.請說明並舉例您對於板規4-11【政治文違規】的認定標準,
(1) 如果"蔣中正"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2) 如果"立法院"這詞彙出現在討論裡面的時候,
什麼樣的情形你會判違規?什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3) "中華民國法規"的討論常常會引發4-11違規。
怎麼樣提到法規的情形你會判違規?怎麼樣的情形你覺得不違規?
ACG 作品不罰
ACG 政策不罰
非台澎金馬地區不管
例:
在中國的蔣中正不管
在台灣的蔣中正4-11
行政中立的事務官不罰
事務官若有違反行政中立行為 4-11
民選官員與政務官 4-11
既定法律原則上不罰
法條變動的政策或政見4-11
另 4-11 條文修正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
創作,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或以回文討論。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創作。
禁止由他版轉文,且牽涉政治ACG作品之既有文章禁止回覆。
說明:
明顯有些人會被原條文兩個回文搞混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7-31 23:26:00
又來個勇者,推
作者: SweetBreaker (甜點破壞者)   2025-07-31 23:26:00
作者: kaj1983   2025-07-31 23:27:00
檢舉達人還是比較適合你啦
作者: SaberTheBest (Saber最高!)   2025-07-31 23:28:00
以參選代替發問了
作者: zseineo (Zany)   2025-07-31 23:28:00
限內文是為了防止只有標題有點,內文沒有點的情況
作者: Muilie (木籟)   2025-07-31 23:28:00
死刑犯如果三審豬腳麵線或是被平反怎麼辦
作者: jeff666   2025-07-31 23:28:00
勇者三號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7-31 23:29:00
簡單講就是 "黃牛O全家" 那件事還是會桶
作者: jeff666   2025-07-31 23:29:00
合乎事實不罰 會遇到很多問題吧
作者: qaz556644 (~喬~)   2025-07-31 23:30:00
484存心讓J阿北備取
作者: zseineo (Zany)   2025-07-31 23:30:00
合乎事實不罰 那跟沒改一樣啊。群體所有人可要求撤銷,你有想過群體所有人有多少人嗎不對 應該說你要怎麼認定這些人是有多少個
作者: jeff666   2025-07-31 23:31:00
欸幹 沒看到阿北 你是4號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2025-07-31 23:31:00
你怎麼變成這樣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7-31 23:31:00
黃牛該死是事實嗎?
作者: jeff666   2025-07-31 23:32:00
對阿 事實要怎麼判定?誰來判定?
作者: GaoLinHua   2025-07-31 23:33:00
好耶
作者: guogu   2025-07-31 23:33:00
有參選就給推
作者: lyrelyre (白超棒)   2025-07-31 23:34:00
沒想到這麼多年過去,勇者還是一堆,感覺一個從這點看出社會現象的成因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7-31 23:35:00
@jeff666: 誰來判定? <--- 那當然是板主囉 :D
作者: RuRu0421 (小美女)   2025-07-31 23:35:00
可以發我媽文嗎
作者: lyt5566 (無糖奶茶很難喝)   2025-07-31 23:36:00
勇者
作者: Julian9x9x9 (Leon)   2025-07-31 23:39:00
好啦 推個
作者: daniel0527 (凡人)   2025-07-31 23:40:00
標題不在4-1範圍內我記得是因為有人會標題跟內文不符,靠著標題有ACG點,內文隨便亂聊
作者: peter6666712 (18公分亞洲巨砲)   2025-07-31 23:41:00
邊版仔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5-07-31 23:41:00
!
作者: RandyOrlando (蘭迪)   2025-07-31 23:41:00
這個檢舉達人 先不要= =
作者: cyclone055 (硬體變屍體)   2025-07-31 23:41:00
可以裝病跟板友乞討嗎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7-31 23:41:00
主要是四人,有正常投票、信任投票,兩個路線,希望是走正常投票,這樣保證可以有一個備取
作者: tindy (tindy)   2025-07-31 23:42:00
記得有一個在聲優文下面回"怎麼都醜女"的有合乎事實嗎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5-07-31 23:44:00
哇 竟然是你他最近很少在檢舉了 給他機會吧
作者: minipig0102 (夫人您聽我解釋)   2025-07-31 23:49:00
又一個老人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5-07-31 23:49:00
願意出來就推
作者: a1216543 (喳。)   2025-07-31 23:51:00
這大概也是選上就開始擺爛的 加油
作者: zseineo (Zany)   2025-07-31 23:56:00
>檢舉群體所有人舉證 那你改這條幾乎無意義啊 你是什麼情況會需要這條...?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5-07-31 23:57:00
那應該算是他闡述他的理念啦 執行細節可能不見得一模一樣
作者: daniel0527 (凡人)   2025-07-31 23:59:00
至少讓只有標題有點的文少一點XD我是覺得包不包都沒差,反正這板亂聊那麼簡單
作者: zseineo (Zany)   2025-08-01 00:00:00
就 已經很簡單了沒必要再放寬啊
作者: Johnsonj (栗鼠別咬啦>"<)   2025-08-01 00:02:00
濫訴ID 不推......
作者: lovesleep68 (睡神)   2025-08-01 00:02:00
群體沒改,只是說標準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5-08-01 00:06:00
就小群體那種幾個人的可能可以吧譬如罵版主群之類的
作者: zseineo (Zany)   2025-08-01 00:11:00
要原則上只認當事群體檢舉就得改板規啊 不然就是不照板規走
作者: Xration (胤盛家ノ家庭事情)   2025-08-01 00:17:00
這個ID 嗯嗯 4-7被版務拿來申訴後補桶什麼看法
作者: reader2714 (無毀的湖光)   2025-08-01 00:35:00
N只限輕小說確實很籠統 不如放寬
作者: zxcasd848 (墨竹)   2025-08-01 07:19:00
真假 連你也想接這屎坑
作者: k300plus (300plus)   2025-08-01 07:32:00
哇竟然要選 我覺得提的內容不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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