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 以素材取得之合理性為中心減少創作相關

作者: iyori ([木神] 伊織)   2024-03-21 09:37:12
這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案發起人「甘田小篆」已接到文化部電話。文化部表示會
出席今日的會議。
https://www.plurk.com/p/3flgdifay8
「已收到數位出版及新聞紙雜誌科-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簡要來電。
因來電時正搭乘台鐵可能有部份內容溝通不夠直接,會於稍後書面與該部門補充溝通。
就目前小弟的"片面理解"本提案剛進入研議階段。
另方面電話中文化部有表示會參加明日之會議,並有蒐集漫畫家之意見反饋,將於會議上
表述。
小弟"猜測"因為提案時間跟範圍差異,明日的會議小弟並未收到邀請,以下內容為文化部
以電子信箱回信方式通知其取得之溝通紀錄。
文化部提問1:是否可再說明您的提案內容,以利更進一步了解您的訴求?
提案人回答:以現今iWIN事件為例,政府對創作意見之形成,仍應有各部會及藝術背景人
士加入;如小玉(深偽)事件與韓國N號房事件促成之修法保障,現卻因不確定、模糊法律
概念,進而影響圖文創作者,背離立法目的;此外,AI等素材取得之合理性,仍應以素材
為中心,以是否真實侵害別人法益判斷,排除以不確定法律概念限制創作自由。另文化基
本法公布,當中有規範人民享有創作、表意、參與之自由及自主性,但在許多議題上,政
策執行者卻未於適當時機提出文化基本法以保障創作自由等等。
文化部提問2:如簡言之,您的提案訴求是否即是「政府意見之形成須有各方人士參與」
、「保護創作者保存仍保有所有權『出自自己』的作品不被沒收銷毀之權利」、「鼓勵輔
導創作者對於作品題材給予良好標示,並在良好標示下不限制其創作的表現與題材」、「
以素材取得之合理性為創作自由之界線」此四點?
提案人回答:就結論上是。但請問貴部是否會後續再召開相關會議,邀請民間機關參與?
文化部提問3:本部將加以研議,刻正先就提案內容與您聯繫,以瞭解訴求,後續即會公
布初
步回應及規劃,最後會再公開正式回應。
提案人回答:好,因在蒐集資料過程也收集到不少人士意見及資料,是否可再提供貴部參
考?
文化部提問4:就本次訪談,我會做簡要的電話聯繫紀錄寄信給您參考,相關資料您可以
再回
寄,電郵中也會有我的聯繫方式,屆時我們可再保持聯繫討論。
文化部提問5:謝謝您在台鐵上接受本次訪談,我們再保持聯繫。
提案人回答:好,謝謝。」
作者: zealotjacky (狂戰)   2024-03-21 09:38:00
文化部: 我們已跟提案發起人進行溝通並達成共識 (?)
作者: gungriffon (阿毛毛Q)   2024-03-21 09:52:00
良好標示是什麼? 所以還是要審查嗎
作者: iyori ([木神] 伊織)   2024-03-21 09:54:00
會是指分級標示嗎?
作者: hoychang (朝露)   2024-03-21 10:07:00
良好標示:本作品純屬虛構,無指涉任何真實兒少性剝削,但主管機關說你犯法就犯法,購買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24-03-21 11:53:00
不去管制內容,針對創作過程有無受害人來規範應該是最兩全的
作者: gungriffon (阿毛毛Q)   2024-03-21 12:13:00
不過我覺得出版物或網站分級只有兩種也很妙搞的沒畫出性器官但煽情一點就被定位成限制級了然後就被這樣上綱成猥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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