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作者: sixpoint ( ゚д゚)ノ☆( #)д`)   2024-02-09 02:41:20
你報導不是看了嗎? 那我就全部用報導裡面的內容回應就好
※ 引述《Hosimati (星詠み)》之銘言:
: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0095
: 看看遠見的這篇報導再回頭來看看,從教授謝煜偉所說的,「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 、語音或其他物品」,這段文字就是單純引自大法官釋字對猥褻物的解讀,根本說不上是此
: 次修法“補上”的東西。
: 「她也補充,法條中有提到「圖畫」也在管制範圍,早在2015年朝野共同提案就有,並非20
: 23年修法中加入。」,這部分也是早就有的敘述,從版友貼出的先行條文裡就有“圖畫、照
: 片”,2023修法擴大解釋範圍的說法到底是從何杜撰而來?
2023年修法時,才增加「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這段文字,也讓ACG愛
好者擔心,是否在定義上過度廣泛?
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說,因為2023年修改法條定義,讓主關機關認為,判斷申訴內容有無
違法時,iWIN要將虛擬兒少納入判斷範圍裡之中,再加上民眾檢舉,因此引發爭議。
: 「當時都在講防止受害者二次創傷,二次元沒有受害者,對於現在(下架)做法不能接受,
: 並非立法時對於這個制度的原意。」她表示將會要求衛福部將創作者意見納入考慮,「跨黨
: 派關切兒少保護,但要跟創作自由取得平衡。」
: 甚至說,認為當初修法目的是擴大解釋範圍的二次元的,當事人人直接跟你說明白了原意並
: 非如此。所以整件事根本就不是法條擴大了解釋範圍,而是有人擅自擴大自己的解釋權去曲
: 解法律。
「擴大解釋自己的解釋權去了解法律的」
是這個人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曾指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是為了保護潛在兒少被害
人,因此無論真人或者虛擬創作,都要避免讓人認為有小孩在做性交猥褻行為,因此若外
觀、體態或者其他資訊顯示角色屬於兒少,都會成為法律規範對象。
還是這個人
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則引述《兒童權利公約》,強調成年人不該把兒童視為性的對象,
這是基本價值,也是做兒少性剝削防制的核心之一。「因為不把它當成性的客體,才能夠
更好保護他。」她指出,規範虛擬兒少色情,主要針對「小孩的性、跟小孩相關的性。」
: 至於,是不是有人刻意在把議題引導到錯誤的方向?希望大家能更認真的審視自己閱讀到的
: 任何資訊,畢竟我們不能知道所有人是不是有其他目的。
我也覺得
作者: Hosimati (星詠み)   2024-02-09 02:44:00
是啊,擴大解釋的就是iwin嘛,所以前面那些糾結2023修法的,不就是跟保服司、展翅一樣曲解/誤解2023修法內容?
作者: cloudwolf (狼)   2024-02-09 03:15:00
合理的猜測,張司長說的10個人中的8個人,其中兩位應該就是張司長跟陳秘書長。其實當初有人檢舉二次元時,iwin應該直接回目前二次元非本單位管轄就好。反正沒有真的受害人,幹嘛把自己搞成這樣。三次元的事都處理不完了,還去碰有爭議的二次元。真不知道在想啥.....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24-02-09 03:23:00
有人撐腰吧 態度才硬成這樣他們現在的論述就是東西存在 兒少就是潛在受害人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2-09 03:26:00
找不到因果關聯的事可以罰 還大過言論自由 超屌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03:44:00
一個人撐腰很難啦,要說的話是大眾普偏保守這觀念來撐腰而且展翅協會和那些兒福團體本身勢力夠大,他們要對付acg只要聯合起來就做的到。
作者: gox1117 (月影秋楓)   2024-02-09 03:54:00
嘻嘻 當初中介法想幹嘛不就知道現在想幹嘛了嗎:)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24-02-09 03:58:00
令人不解,宅宅人畜無害,不是什麼能榨出好處的事物(像那個礦業),做事總該有動機吧,令這些人千方百計要把刀伸向宅宅,卻不把心力放在加大保護真實兒童的動機是什麼?宅宅十萬個也找不出來一個真的去幹幼女的,倒是交友軟體約炮國中生的就已經很多案例。除了趁機濫權擴權,沒其他解釋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04:04:00
樓上說法有錯誤,acg在老一輩保守觀念本來就是認為小孩學壞和不務正業的原因,對他們來說acg存在就是有害的當“保守多數”認定這有害就變有害了,不管真相如何。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24-02-09 04:09:00
那只能說是嚴重的偏見,甚至不惜堅持偏見也要錯到底
作者: Hosimati (星詠み)   2024-02-09 04:10:00
有的群體當提款機只是好打負責挨打,而非有啥好處可以榨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24-02-09 04:10:00
不過偏見,也只是那些團體的偏見,有人藉著這偏見趁機擴權,那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Hyouri (表裏)   2024-02-09 04:11:00
還寫進法律 啊不就大家都很熟的「猶太人有害」嗎
作者: Giornno (喬魯諾.喬三槐)   2024-02-09 04:11:00
那就是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04:15:00
問題今天那些保守團體勢力龐大說話就是說話份量夠大,如果今天只是acg一方勢力最大的話今天不會只有少到手指頭都屬的出來公眾人物出來講而已,因為沒人敢去真的跟那些保守團體火拼(火拼下去可能最終是丟了工作)如果今天能用“擴權”解釋來解釋早大量公眾人物出來講了。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4-02-09 04:35:00
打著兒少保護這面大旗就壓住你所謂的公眾人物質疑聲了
作者: bc007004 (GIF)   2024-02-09 04:37:00
所以不得不說部份鄉民直接用抹紅文宣回擊真的是剛好而已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2-09 04:43:00
所以這件事情就被質疑是為了中介法而鋪路的之前中介法的打出"國家安全"的名義沒有被買帳現在iwin事件被認為是在測試什麼名義來擴權不會讓人反對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04:55:00
如果真的好帶到這方面早有人講了,如果只是測試不會冒出這些有的沒得團體了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2-09 04:56:00
其實一開始就被質疑有為中界法鋪路的聲音前面少打了"不足為奇"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05:02:00
一開始論點大亂鬥我是沒作為參考就是,那聲浪自從實際公眾人物沒什麼發聲就逐漸變小了而且從以前資訊來看本來就沒公眾人物提出的論點是以“不限制”為前提就是只差別在於砍掉哪隻手或是哪隻腳,不會讓你有完整身體留下來那種。
作者: HarunoYukino   2024-02-09 05:10:00
所以上面才有提到「兒少」這面大旗足夠壓制公眾人物的聲音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05:15:00
只以兒少這旗子我不認為真的很實用啦,主要問題還是龐大保守團體,他們一定在各公眾人物中都有話語權,畢竟他們是有能力讓公眾人物失業的。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4-02-09 08:24:00
今天宅宅敢真的跟+9一樣各種犯罪他們就會怕了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24-02-09 11:23:00
保守勢力大又如何,把宗教創作拉到一起
作者: test23786 (毒)   2024-02-09 11:36:00
宗教拉到一起不好說說服人還是讓對方更激進就是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24-02-09 12:01:00
人權不能多數決這種基本原則到現在還是一堆人搞不懂這些人就是吃威權長大的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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