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LawDer: 歷史的教訓就是其實有法律對平民最有保障
是這樣沒錯,不過現代先進國家最大問題是對犯罪者太縱容了,美國零元購、精神病患無罪等等之類的,讓一般人會想支持非法正義正常
像德國就有個母親在法庭槍殺性侵殺害女兒,因為兇手沒這樣被殺大概率就會被輕判了(那辯護律師幫兇手的辯護理由真的很扯,難怪早期律師會被瞧不起),而這件事德國輿論也是一面倒的支持殺害兇手的母親
要讓一般人不想支持非法正義的方法,真的就是處罰要讓受害者能接受吧
我還是不懂為什麼法官會想輕判殺人犯、性侵犯,明明這種人放到社會上又不會變正常,該死刑還是死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