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jmrfv (UUU)》之銘言:
: 嗯
: 現在的大前提是大家認為藝術創作自由
: 主題是言論自由
: 那把他推到極端好了
: 如果今天是中共統一台灣的主題得獎
: 內容是解放軍在台灣街頭買茶の魔手
: 然後畫技很棒
: 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
逛久了各種網路論壇,尤其是經過K島洗禮之後,發現大多數的爭論,雙方在舉出例子當
中很喜歡拿出非常極端,差距巨大的滑坡謬論出來鞏固自己的觀點。
例如這個男人叫小帥,他打了大壯一拳,因為這個大壯很白目。
有一半的人認為不應該打大壯,一半認為大壯應該被打。
然後雙方就直接丟出大絕:那如果大壯是個連續殺人犯呢? or 那如果小帥殺了大壯全家
十三口呢?
What the Fu....雙方之所以引起爭論就是建立在 應不應該打一個白目 ,結果你直接把情
景提升到連續殺人犯和殺人全家十三口,那還要怎樣吵??
至少也得提出分量差不多的類比才能繼續吧??
所以支持國中生的人是不是能這樣問:那如果國中生畫的是一個天空一個太陽得獎了,低
賤網紅去號召他手下百萬粉絲去網暴這樣行為是不是過分了?
不能這樣吧?
PS:我絕對沒有針對Cheap這位百萬粉絲網紅的意思,因為Cheap也有低賤的意思,所以我
稱呼人家是低賤並沒有負面或者歧視的意思,絕對沒有認為Cheap有什麼低賤的行為,純
粹是一個看名字稱呼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