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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所有權移轉同時會產生債權行為及處分行為,雙方當事人互相對立之意思表示達成一
致願意移轉王冠而有了債權行為;當事人因契約上之義務轉移王冠所有權於相對人而有了
處分行為,有效之物權行為,以行為人有該物之處分權為要件。回到事件中,因王冠是贓
物,佔有人明太郎無其所有權也沒有得到所有權人的授權處分,若明太郎做出物權行為則
其效力未定。所有權移轉的合意轉讓契約須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但清澄晶從明太郎手
中直接奪取王冠,並無合意轉讓之意思表示,故不成立債權行為,也無處分行為,不該稱
為所有權移轉,這標題有著很明顯的錯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