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未經許可上傳遊戲「劇透」影片及動畫 日

作者: unknown (ya)   2023-09-07 18:38:02
未經許可上傳遊戲「劇透」影片及動畫 日被告遭判刑並罰款 100 萬日圓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255715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因未經許可上傳遊戲的遊玩影片等內容,被控侵犯著作權法的日

網路創作者吉田忍(53 歲)於今(7)日被日本仙台地方法院判處懲役 2 年緩刑 5 年,

罰款 100 萬日圓(原求刑為懲役 2 年,罰款 100 萬日圓),也是日本首次因分享遊戲

片而涉及著作權法違反罪的有罪判決。
  報導中提到,被告於 2019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期間在 YouTube 上未經許可分

了包括冒險遊戲《命運石之門 比翼雙飛的戀人(STEINS;GATE 比翼恋理のだーりん)》

結局「劇透」遊玩影片,以及編輯過的動畫《間諜家家酒(SPY FAMILY)》影片等內容並

得廣告收入,被 KADOKAWA 及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海外流通促進機構(一般社団法人コ

テンツ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 CODA)控告侵犯著作權。
  被告在審判時闡述了他的動機,表示「作為嗜好的一部分,想讓別人看到自己創作的

容」。檢方認為,這樣的行為將降低人們購買正版商品的意願,並稱其為「踐踏內容創作

勞的惡劣行為」。辯護方則反駁,被告的行為「並不特別惡劣」,要求給予緩刑。
被告在未經授權下編輯了動畫、遊戲的片段,加上字幕及旁白製成所謂的「快速帶你看完

ファストコンテンツ)」影片
  在這次的事件中,儘管遊戲公司表明「不允許影片的二次利用」,被告仍然在網路上

享了官方寫明禁止分享的「結局」橋段,因此遭到判刑。目前大眾對於違法使用「動畫」

「電影」片段會觸法一事已有相對廣泛的認知,事實上如果沒有得到遊戲公司的許可就上

影片,也有可能會觸犯著作權法,創作者不可不慎。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2-09-07 18:38:00
日本YT上傳遊戲影片被判刑首例
作者: lolic (lolic)   2022-09-07 18:38:00
日本谷阿莫?
作者: gremon131 (愛亂咬的灰鸚)   2023-09-07 18:39:00
爆雷仔末日
作者: JASONGOAHEAD (GOAHEAD)   2023-09-07 18:40:00
活該 暴雷死全家
作者: qwork   2023-09-07 18:41:00
都寫禁止了分享結局了還上傳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3-09-07 18:41:00
所以過程是可以暴雷的嗎(筆記筆記
作者: CornyDragon (好俗龍)   2023-09-07 18:42:00
只是看版權方要不要告 跟劇透也沒關係吧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23-09-07 18:42:00
作者: laigeorge89 (laigeorge89)   2023-09-07 18:42:00
命運石之門啊
作者: qwork   2023-09-07 18:43:00
有些連授權的實況主都不能看結局
作者: kayliu945 (kali)   2023-09-07 18:43:00
以前只刪影片現在直接告
作者: HarunoYukino   2023-09-07 18:44:00
我很好奇是不是永久禁止
作者: qwork   2023-09-07 18:45:00
記得有的後來會開放 看公司吧
作者: brian78313 (ni)   2023-09-07 18:50:00
判刑?買賣所衍生的民事契約搞到判刑?天理何在
作者: chung2007 (2007)   2023-09-07 18:51:00
問日本刑法啊
作者: GGinin5566 (軟軟好口感)   2023-09-07 18:53:00
不是寫著作權法嗎
作者: jekyllhsu (Jackal)   2023-09-07 18:56:00
所有的暴雷者都應該比照辦理
作者: willy361 (willy361)   2023-09-07 18:57:00
劇透仔88
作者: brian78313 (ni)   2023-09-07 19:01:00
這真的很不合理,代表著出版方擁有過大的權利,雖然是用民事契約限制雙方權利義務,卻是用刑事方法對違反者進行興訟。我講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去看了布魯斯威利的電影,出電影院不能說「布魯斯威利是鬼」,很明顯是權利義務失衡狀態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23-09-07 19:04:00
你可以講啊,但你不能用手機拍電影內容還放送出去吧雖然寫是寫劇透,但實際上是用著作權法
作者: ssarc (ftb)   2023-09-07 19:05:00
如果純分享不營利不收廣告費呢?
作者: brian78313 (ni)   2023-09-07 19:06:00
當然是因為這位仁兄把影片再製所以違法,但我想表達的是法律規範不合理的地方
作者: orcazodiac (沙琴)   2023-09-07 19:07:00
你看辯方訴求就知道這在日本法律上肯定很合理了辯方直接請求緩刑,法官也判緩刑了可見控辯兩方都有共識,這在法律上是顯而易見成立的
作者: GGinin5566 (軟軟好口感)   2023-09-07 19:19:00
所以哪裡不合理?你為什麼一直從民事契約的角度切入?
作者: brian78313 (ni)   2023-09-07 19:28:00
我對於該條刑事法律的存在提出質疑,這是我個人的見解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3-09-07 19:31:00
能實況/剪接到哪一直都有規定,不過滿意外現在才有第一告出來這明顯也超過用嘴說的程度,要反社會自已去嗨吧
作者: Lhmstu (lhmstu)   2023-09-07 19:43:00
真爽,都告一告
作者: Castle88654 (Writer)   2023-09-07 19:52:00
爽啊刺啊
作者: Thatman1824 (AI人工智障)   2023-09-07 20:37:00
我比較在意原告,那名字看起來很像版權嘎抓
作者: moon1000 (水君)   2023-09-07 21:28:00
有明寫禁止就是不行沒問題吧
作者: Kaken (← 看到他請催稿)   2023-09-07 21:29:00
基本上文字或劇情取向的作品,現在幾乎都會指定「只能實況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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