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按一顆會死人的按鈕就有1000萬 會按嗎?

作者: MutsuKai (夜羽大人的小惡魔)   2023-04-23 13:09:09
我覺得這邏輯超爛的,怎麼樣按按鈕的人都沒差好嗎?講道德就更奇怪了

弄得跟在處罰思想犯一樣,有想法就犯罪,超爛的

就算我按了按鈕,那殺人的也是主辦方去殺的,關我屁事,因為我按了按鈕你去殺人,然後
說是我殺死他,這根本不成立,要不要殺跟要不要給錢是主辦的事也是主辦的責任,我就按
個按鈕而已,因果關係根本不成立的。

用這種方式審查思想然後處罰整個就超爛,如果是親手殺人然後給錢才能有犯罪事實進行處
罰,按按鈕就判罪完全不行,有夠爛
作者: attacksoil (擊壤)   2023-04-23 13:11:00
這篇的邏輯也不錯爛耶 那你按幹嘛?不就相信他會給錢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3-04-23 13:13:00
按按鈕是因為按鈕在那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3:13:00
你這不就是“教唆殺人”的脫罪說詞嗎除非有規定“你不按就不能離開”的強制規定
作者: orze04 (orz)   2023-04-23 13:18:00
古時候罵十字弓也是這樣,太輕易就能殺人火槍時代只要扣扳機,相較用刀劍罪惡感更低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3-04-23 13:21:00
違停跟建築偷工也沒直接殺人
作者: orze04 (orz)   2023-04-23 13:21:00
自己只是扣下扳機之後讓機械火藥運作去殺人,和親自把刀插進認同,前者罪惡感比較低插進人體
作者: Shalone (蝦龍)   2023-04-23 13:22:00
要丟臉也讀好歹讀一點書
作者: hit0123 (@@")   2023-04-23 13:24:00
酒駕撞死人的也說他只是酒後開車 不一定會撞到人 所以撞死不負責 你能接受嗎?
作者: lime2001 (小樽)   2023-04-23 13:24:00
你搞錯了一點,如果今天把按鈕換成槍,你會說都是槍自己殺的嗎?主辦方毫無殺人意思,死人與否決定你是否扣下扳機
作者: maray5566 (柯基顆顆顆)   2023-04-23 13:25:00
腦是個好東西
作者: SpecX   2023-04-23 13:26:00
XD
作者: maray5566 (柯基顆顆顆)   2023-04-23 13:26:00
但是有人不會用
作者: kayliu945 (kali)   2023-04-23 13:30:00
按鈕是必殺 開槍不是必殺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23-04-23 13:31:00
黑道老大A說:我想讓B死 黑道小弟C去殺了B 黑道老大A無罪嗎?
作者: AN94 (AN94)   2023-04-23 13:33:00
一群法盲大談 笑死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23-04-23 13:37:00
就像飛彈按鈕按下去也是死一堆人 你也可以說殺人是飛彈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23-04-23 13:38:00
所以你認同按按鈕是殺人了嘛...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23-04-23 13:41:00
去看原PO的圖啦 那圖看起來就是按完按鈕後才會有旁人拿槍去殺 我總覺得推文在雞同鴨講
作者: x11343 (Dead Souls)   2023-04-23 13:45:00
如果是飛彈我不會按 如果不能知道死法我會按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3:50:00
絕對有關係 被關進去前就告知"按按鈕就有人被殺死"然後可以中途退出 獎金可以帶出 表示"你認同我按鈕就會有人被殺" 而且還可以中途退出 也就是可以完全不按鈕不讓主辦方殺人 這時你還按鈕就表示"你認同且同意主辦方去殺人" 那法律上 你是"共犯" 絕對不是無罪因為"你意識清醒 規則知道" 所以無法辯駁而且證據就是 "你還拿到主辦發的錢"你上面的舉例更有問題 你和鄰居同樣是主共犯絕對不可能 再怎樣也不可能鄰居沒事 只是鄰居判的罪會比你重 而且從你的舉例就知道 你的思想根本就有問題為什麼你會認為主動殺人的一方完全無罪無事?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23-04-23 13:59:00
有人說主辦無罪嗎?
作者: jeffbear79 (jeff)   2023-04-23 14:00:00
沒什麼好糾結的,也許去查過往的判例就有答案,法官認定的才是有效的。個體怎麼認知不重要
作者: gavinlin06 (北冥鯤)   2023-04-23 14:01:00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作者: jeffbear79 (jeff)   2023-04-23 14:01:00
而且說真的,真有這種活動,可能還沒輪到法律出馬就先被主辦方殺死了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4:02:00
所以 你為什麼堅持一定按按鈕拿錢的人無罪的想法既然都有不按按鈕中途退出這作法了因為"你明確知道 而且意識清楚 還可以退出"
作者: yoliyoli ( )   2023-04-23 14:09:00
我覺得可以把按按鈕替代成另外一個跟殺人無直接相關的
作者: Fallanakin (國民版慘了)   2023-04-23 14:09:00
為什麼有個看起來是法律系小大一的在當法官w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4:09:00
但"你按鈕"就表示認同可以讓主辦殺人 所以你按下去就不
作者: ZealZhang (Zeal)   2023-04-23 14:09:00
其實換個說法會更好 像是這個按鈕是個能夠殺死被害者的機關
作者: b852258 (Lion)   2023-04-23 14:10:00
主辦方辦了這個遊戲,但把殺人的權力交到你手中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4:10:00
是無罪 更重要的是 "你還拿主辦方的錢"<-光這一點你逃不掉
作者: Fallanakin (國民版慘了)   2023-04-23 14:10:00
原圖只有三張,怎麼看的出可以退出的
作者: b852258 (Lion)   2023-04-23 14:11:00
換個說法,主辦方做了一個飛彈,跟你說按下按鈕就會炸毀一個城市,你按了有錢拿,你覺得呢?
作者: yoliyoli ( )   2023-04-23 14:11:00
概念思考看看,例如說有人跟你說,你拍個手就給你一千萬但是他會去殺你不認識的人這樣,拍手只是隨便舉例,可以
作者: Fallanakin (國民版慘了)   2023-04-23 14:12:00
拿錢是怎麼拿?真的一手交錢?任意匯款?加密貨幣?
作者: jeffbear79 (jeff)   2023-04-23 14:12:00
我是覺得反正每個人有自己的認知沒問題,但真的出事時要知道個人認定的邏輯不見得會被採納而已。我是覺得比起法律,一個人被抓去做按鈕實驗,還是先考慮怎麼活著走出去比較實在
作者: yoliyoli ( )   2023-04-23 14:13:00
替換成任何其他東西,轉三圈、唱首歌之類的,總之就是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4:13:00
原文"中途退出了之前的獎金可以帶走"那一開始就退出 獎金0元也是可以的阿
作者: Fallanakin (國民版慘了)   2023-04-23 14:13:00
隨便丟幾個實務就有連結問題了
作者: yoliyoli ( )   2023-04-23 14:14:00
也可能只是講講,誰能保證他會真的去殺,畢竟無直接相關
作者: Fallanakin (國民版慘了)   2023-04-23 14:15:00
jeff說的沒錯,這題還有是否被脅問題,不是小大一還通識仔自顧自的判決就好
作者: yoliyoli ( )   2023-04-23 14:16:00
按按鈕就會有人會死,缺乏這兩件事有直接連結的證據
作者: LAODIE (老爹)   2023-04-23 14:16:00
用我只是以為這是整人節目抗辯行不行 至少到拿刀前都不是自己動手
作者: jeffbear79 (jeff)   2023-04-23 14:17:00
畢竟在面對法律問題前,你得先有命出庭才行人家抓你來問這種東西可不見得會讓你好好離開的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3-04-23 14:17:00
講這麼多 你要怎麼提出按按扭有教唆殺人的證據
作者: yuizero (14)   2023-04-23 14:22:00
雖然你們講了那麼多 但有罪就是有罪 不會改變有罪的事實
作者: prereality (大鼠買一送一)   2023-04-23 14:22:00
我記得死亡筆記本裡 L就有表示 只要能證明名字被寫在上面就會死 就可以判有罪?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3-04-23 14:27:00
有罪就是有罪 好吧 呵呵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3-04-23 14:28:00
無法證明按下按鈕=主辦動手,兩邊的因果難以被證明
作者: error405 (流河=L)   2023-04-23 14:28:00
我要錢但我不要責任
作者: phantomzwei (黑羊)   2023-04-23 14:28:00
那如果今天有人發一篇文說推文數超過100我就去殺人,那推文是不是全部都有罪?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3-04-23 14:29:00
推紋沒罪 原PO會下去而已關鍵是資訊不對等 按按鈕的人絕對沒事
作者: phantomzwei (黑羊)   2023-04-23 14:33:00
照某人邏輯,會發這種文的絕對有病,所以殺人可能性也很高,我這邊也有不推文的自由,但我還是推了就是共犯幫兇,是這意思?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4-23 14:34:00
能反覆驗證 確定有相關性的話就會有罪啊
作者: fang37564 (やりたい砲台)   2023-04-23 14:35:00
拿違停酒駕還飛彈出來類比的人邏輯是多爛
作者: jeffbear79 (jeff)   2023-04-23 14:35:00
真實情況太複雜了,只能case by case處理,有罪無罪都有可以成立的情境。但一個人被抓去做這種實驗是我的話會先想想怎麼活著離開就是了,畢竟自己活下來才有後面的法律問題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3-04-23 14:36:00
所以死筆也是會有罪的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4:38:00
教唆要給方法,黑道老大給槍給目標跟一個天馬行空的幻想是不同事情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23-04-23 14:39:00
確實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4:39:00
雖然給槍給目標應該是共同
作者: ssm3512 (阿坤)   2023-04-23 14:51:00
:我叫他殺人只是開玩笑啊,怎麼知道他真的開殺了不干我的事吧,對8對8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3-04-23 14:58:00
看你開的多具體阿,一句你去死啦跟把他叫去哪用甚麼桶之後怎麼處理(ry
作者: newdriver   2023-04-23 15:17:00
簡化一點 你在小房間裡看到陌生人蒙眼綁在斷頭台上 按按鈕給你一千萬同時刀子落下砍頭 那你要不要按
作者: kevin870325 (darkage3461)   2023-04-23 15:18:00
笑死 這是什麼邏輯拉稀
作者: chiayu81 (一藍燄一)   2023-04-23 15:18:00
死筆的狀況不一樣 警察已經驗證過相關性且月本人有主觀犯意又有監視畫面等佐證按按鈕跟殺人實務上不可能直接連結 按鈕的人也無從驗證相關性 檢察官或原告要怎麼舉證按鈕人有主觀犯意? 按鈕拿錢和有沒有殺人可是兩個無關事件 這兩件事的關連僅有主辦方口頭說明 不能當作常理連結如果推文的教唆理論可以成立 那主辦是不是也能在公開場合放一顆按鈕 旁邊說明按鈕就會殺人 所有手賤去按的都要吃殺人罪?
作者: gura9527 (拉拉)   2023-04-23 15:26:00
想到世界上有原PO這樣的思考一多就覺得人類滅亡好了
作者: eethan1   2023-04-23 15:29:00
跟隨機路上貨車司機說如果你違停,我就殺人並且給你一元,顯然司機被判殺人罪不合理吧
作者: affluent (Greex)   2023-04-23 15:32:00
這什麼文組邏輯
作者: nisioisin (nemurubaka)   2023-04-23 15:46:00
如果一個陌生人說你上PTT它就給你1000萬但會有人死掉你會信嗎?你如果不信 還是上了PTT 有人死掉你有責任嗎?
作者: Hosimati (星詠み)   2023-04-23 15:58:00
笑死,你選擇拿錢不就是選擇了,還在選擇的是主辦
作者: jacklin2002   2023-04-23 16:20:00
教唆殺人罪,刑法當掉重修
作者: gn00851667 (唯有湛藍)   2023-04-23 16:32:00
因為遊戲規則是主辦定的 他今天可以訂按鈕也可以訂呼吸 或是訂你喝水你了解遊戲規則了...然後呢 就不呼吸不喝水了嗎
作者: miyazakisun2 (hidetaka)   2023-04-23 17:18:00
確實 破解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7:30:00
確實按按鈕 與 殺人無實質關係更何況我還是被人抓來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天知道對方說的是真是假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04-23 17:35:00
就單純想讓垃圾主辦方難看按下去不行嗎讓他們自證自己多垃圾奇怪了能抓人能殺人搞按鈕選項的都是主辦方結果死人怪給按按紐的 笑死
作者: Windcws9Z (聞肉絲就餓)   2023-04-23 17:39:00
不要說會給錢喇,你連張鈔票都沒看到啊如果說按按鈕才會開門呢?
作者: kaizea   2023-04-23 17:43:00
你要想你是跟主辦方形成契約,你按按鈕他殺一個人並給錢這是運作的原理不能忽視,這樣才有討論空間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23-04-23 17:49:00
你覺得有能力辦這種活動的主辦方沒有能力處理你這個人嗎?不管怎樣都是你背鍋啦,不用講什麼需要證明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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